搜索发现,“学生入校严禁携带、使用手机电脑”的规定,业已算是“老规矩”,如此要求的学校比比皆是,有的学校甚至出台“史上最严厉”校规,将没收的手机、电脑在学校的升旗仪式上当众销毁。
针对徐先生的质疑,綦江石角中学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学校也有“学生入校严禁携带、使用手机和电脑,若发现一律没收销毁”的规定。而且,这样的规定“由来已久”。
今年2月,因为小孩的平板电脑被学校没收,徐先生专程找到了学校了解情况。
徐先生称,他的小孩就读于綦江石角中学,事情发生在2015年9月。2013年时,他给小孩购买了一台价值2298元的三星平板电脑,结果,小孩把电脑拿到学校去玩,被老师发现后没收了。
从孩子的只言片语,徐先生得知,是因为在学校玩电脑。孩子住校,平时只能依靠老师严厉管教,再加上现在很多孩子沉溺网络不能自拔,学校下达“禁机令”,对于家长们来说,是坚决支持的。想到事情已经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徐先生希望学校将电脑归还家长。
但让人没有想到的是,找到学校后,校方却明确表示,电脑已经被销毁了!
为了方便家长联系,孩子现在配备手机已成必然,而手机上纷繁复杂的各种功能,也让不少家长为之担心,毕竟孩子自控能力有限,特别是住校的学生,脱离家长的管理之后更像脱缰野马,只能依靠学校严格管理。对于“禁机令”,大多数家长持支持态度。但怎样合情、合理、合法管理学生们使用手机,的确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有家长认为,不要给孩子配手机,实在需要的话,不要为孩子配备功能太多的手机,只要能接电话能发信息就可以了。
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重庆硕诚律师事务所安广泉律师认为,作为一种教育行为,学校可以在管理上对学生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进行劝导,但无权进行销毁。而销毁学生手机、电脑更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损坏物品理应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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