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文化
蒙古高原及其周边地域,自古以来就是阿尔泰各民族生息繁衍的空间,历史上曾经涌现出大大小小数十个民族。共同或相近的生产生活方式,决定了他们之间有着相同或相近的文化基因,从而使他们创造了以相同或相近的价值取向、审美尺度为基础的文化类型——以游牧为典型特征的草原文化。并成为他们相互认同和交流的天然纽带,为他们奠定了相互之间文化交融和继承的基础。
从草原区域的历史发展进程看,草原文化的传承,在蒙古高原各民族间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完成的:一是相互间的文化传播。一些曾经占统治地位的民族文化往往成为一个时代的主流文化,对于弱小、落后民族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匈奴人的制度文化在草原上延续数千年,柔然人发明的可汗称号,成为此后所有草原政权最高首脑的称谓,而突厥人的基督教信仰、回鹘人的摩尼教信仰在蒙古族文化中得到积淀,回鹘文字母成为蒙古文字模版??。
13世纪蒙古高原的统一,彻底打破了蒙古高原区域之间的封闭,打破了原有的民族、部族格局,结束了蒙古高原数千年民族、部族纷争的历史,同时也促进了草原文化的大融合,使整个草原文化的发展成为一个整体,使之发展趋于平衡。这种融合虽然伴随着战争和民族压迫,但在客观上代表了一种历史发展的趋势。在统一和睦的环境中生产生活是社会发展的要求,也代表了广大民众的愿望。蒙古族由最初的一个弱小部族,就像滚雪球一样,将大量不同氏族、部族和民族包容到共同体之中与此同时,也将草原各民族的文化融合为一体,吸收、消化了以往草原民族文化的全部精华,浓缩了草原文化的基本特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既具有民族特色、又具有时代特征的文化形态。自蒙元王朝之后,蒙古高原在其后的封建时期内,没有再次出现完全的分裂,民族成份没有发生新的变化。这一历史现象的出现,原因是十分复杂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13世纪所形成蒙古族文化吸纳整合了以往草原文化的全部历史积淀和精华并给草原文化未来的发展以明确的昭示,形成了较强的凝聚力。正是因为蒙古族在草原历史文化中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地位,13世纪之后的“蒙古”一词,已经成为国际上表述草原人及其生活方式、地理空间、动植物种属和草原文化的基本概念,蒙古马、蒙古包、蒙古高原、蒙古草原、蒙古人种以及数百种“用蒙古文拉丁化命名的”植物名称等等,表明蒙古族在世人的观念中已成为草原和草原文化的代名词。
制度文化是检验一个地区或民族文明化程度的最重要尺度之一,草原民族在悠久的历史岁月里,根据自身生产生活方式、民族结构的情况,创建了与之相适应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体制,形成了极具特色且完整的制度文化。
众所周知,具有游牧特色的草原社会制度的基本形态是由匈奴民族奠定的。从草原民族的.历史可以清晰地感受到,不同时代的民族对国家的建构模式做过不同的尝试和探索,从公元四世纪开始,由草原向周边的扩张逐渐成为一种趋势,并且一浪高过一浪。但是,我们也注意到了另一点,第一文库网一直到成吉思汗统一蒙古高原,游牧王朝以氏族、民族为中心的国家政权构建体制从未改变,征服与被征服民族之间的冲突始终伴随着每一个草原帝国,往往成为其崩溃的重要原因。匈奴等民族虽借一时之强盛,曾与中原王朝分庭抗礼,但未能妥善解决内部的民族、部族之间的矛盾,一旦出现大的自然灾害、君主的更替,貌似强大的政权便会瞬间分崩离析.归根结底,从匈奴帝国到辽王朝,绝大多数草原政权都是以氏族、民族为中心建立起来的王朝,国家形态未能完成从血缘型向地域型的历史跨越。
“因俗而治”制度是草原民族在制度文化方面的一大创举,是中国古代处理民族问题的成功范例之一。受游牧经济的单一性的制约,在手工业品和农业产品方面,草原民族对定居民族有较强的依赖性。为了满足这种需求,就必须处理好
与定居民族的关系。经过长期的磨合,一些的草原民族建立的政权,针对中国多民族并存的社会格局,采取了入主中原、统而分治的政策。13世纪崛起的蒙古人秉承并发展了草原文化的这一制度。随着版图的扩张,被征服区域的历史背景和文化背景更加复杂。蒙古统治者提出了“因其俗,柔其人”的分治政策,一是沿用被征服民族传统的社会结构;二是维持各民族文化,利用其传统观念羁縻其思想。如在中原地区实行“以儒治国,以佛治心”策略,在西藏实行政教合一制度,在云南地区推行土司制度,在蒙古地区则沿用传统制度,等等。然其建树的顽强生命力直接与现代社会相连接,能够超越民族,能够超越国界,能够超越信仰,能够超越时间,实属对人类智慧宝库的一种非凡贡献”。毫无疑问,成吉思汗和忽必烈所推行的政治制度、文化制度,都是建立在历代草原民族历史经验基础之上,他们的智慧浓缩了草原文化的精华,是草原文化发展的必然结果,标志着草原制度文化已经超越了民族文化的范畴,已经具备了世界性品质,具有进步意义。
由于人们不能将草原文化看作一个持续发展的整体,自然会对13世纪蒙古族所创造的历史产生很多困惑,一个欧洲人曾发出过这样的感慨:“从未建过一座城市的蒙古部落,建立了统治一半世界的帝国;以狩猎、放牧为生的人打垮了三个文明古国的军队;而不会写字的野蛮人居然为50个民族制定了法律”。如果我们能够正确认识蒙古族是草原文化数千年文明的集大成者的话,类似的感慨就不应当出现。
草原民族制度文化由匈奴到蒙古的形成、发展和演变,尤其是自魏晋南北朝“五胡”民族,到辽—契丹、蒙古—蒙元的国家观的发展,对中国乃至世界产生了极其重大的影响,我们在看到其扩张战争带来的负面影响的同时,还应当注意到其积极的一面。以中国古代历史为例,草原民族跨不同经济形态、不同民族文化形态建立统一国家政权观念的形成及其实践,为各民族之间在和平环境下进行经济文化交流创造了条件,更重要的是,它改变了两种经济形态下游牧农耕民族之间长期对峙的局面,使双方由经济互补关系延伸到政治、文化的依存关系,这种认同感的确立,在历史上为中华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创造了坚实的基础,其意义和贡献是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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