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下而不是在以私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下运行的。
1、资源配置职能:财政不仅是一部分社会资源的直接分配者,而且也是全社会资源配置的调节者,具体表现在:一是调节社会资源在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之间的配置;二是在政府部门内部配置资源;三是对非政府部门资源配置的调控
2、收入分配职能:财政收入分配职能的实现方式有四种:一是划清市场分配和财政分配的范围和界限;二是规范工资制度;三是加强税收调节;四是通过转移性支出,每个社会成员得以维持基本的生活和福利水平。
3、调控经济职能:财政调控经济职能的实现方式有四种:一是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分别采取不同的财政政策,实现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基本平衡。二是通过发挥累进的个人所得税等制度的“内在稳定器”作用,帮助社会来稳定经济活动。三是通过财政投资和补贴等,加快农业、能源等公共设施和基础产业的发展,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和环境。四是逐步增加治理污染、生态保护以及文教、卫生等方面的支出,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监督管理职能:一是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的监督管理,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从而为经济正常运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二是通过对微观经济运行的监督管理,规范经济秩序。三是通过对国有资产营运的监督管理。四是通过对财政工作自身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财政分配效益和财政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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