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过敏的症状包括典型症状、其他症状。
一、典型症状
1、药物热:由药物过敏所致的发热称为药物热,通常是药物过敏的早期表现。药物热与一般感染性发热不同,如果是首次用药,发热可经10天左右的致敏期后发生。如果是再次用药,则由于人体已经被致敏,发热可迅速发生。药物热一般是持续的高热,常达39°C,甚至40°C以上。
2、药疹:临床表现复杂,不同药物可引起同类型药疹,而同一种药物对不同患者或同一患者在不同时期也可引起不同的临床类型,常见类型包括:固定型药疹、荨麻疹型药疹、麻疹型或猩红热型药疹、急性泛发性发疹性脓疱病、湿疹型药疹、紫癜型药疹、多形红斑型药疹、大疱性表皮松解型药疹型、剥脱性皮炎或红皮病型药疹、痤疮型药疹、光感性药疹、药物超敏反应综合征。
3、过敏性休克:过敏性休克是药物过敏反应中最严重的反应,多发生于用药20分钟后,有时也会在用药后数秒或数分钟内出现症状。可表现为(1)呼吸道阻塞症状:由于喉头水肿和肺水肿引起,如胸闷、气促、呼吸困难等。(2)循环衰竭症状:如面色苍白、冷汗、烦躁不安、脉细弱、血压急剧下降甚至测不到。(3)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中干脑组织缺氧出现的意识丧失、抽搐、大小便失禁等。
二、其他症状
1、血清病样反应:血清病通常在首次使用血清制剂约10天发生,表现为发热、淋巴结肿大、关节肿痛、肝脾肿大等。
2、其它系统性损害:严重的药物过敏反应可引起全身性损害,如过敏性休克、血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等。呼吸系统症状,如鼻炎、哮喘、肺泡炎等。消化系统症状,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肝损害如黄疸、胆汁郁滞等,肾损害如血尿、蛋白尿、肾功能衰竭,神经系损害如偏头痛、癫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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