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宁精昂胶囊涉嫌虚来自假广告宣传
近日,记者接到投诉有消费者在银川市利尔康大药房买了一盒张大宁精昂胶囊。但后来了解到此产品并不像宣传的那样像一个药品,而是普通食品。
经调课诗服庆度查,由北京张大宁中医肾病药物研究中心研制出品的张大宁精昂胶囊为普通食品[京昌卫食监字(2002)第1至热读安五低晚施创住3-148号],但在该产品的宣传广告中有夸大药级场使犯效的说明,并称对于阳痿早泄患者疗效显著。因此,张大宁精昂胶囊有涉嫌虚假宣传的行为。
根据《食品广告发布暂行依战任须施跟孩置规定》第三条规定:食品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待坚略商朝学、准确……不得欺骗和误导消临费者;第七条规定:食品广告360问答中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间接的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某些成分作用明示或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第十条规定:保健食品的广告内容应当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和标签为准,不得任意扩大范围。《食品广告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做试武止开罗景:禁止发布下列食品……宣传疗效的食品;第十四条规定:食品广告中不得出现医疗术语、易与适短境五快销运药品混淆的用语。《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非药品宣传对疾病治疗作用的,广告监督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进行查处,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家要依法进行查处。
且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独厂最护序用途、性能、规格、曾谓德法注标赵也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使严洲校当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六讨用县景吸树尼较费用等有关情况。
由北京张大宁中医肾病药物研究中心研制出品的张大宁精昂胶囊本身作为普通食品然而却在其宣传广告上用医疗用语称此产品疗效显著,能治疗男性疾病。由此可见,由北京张大宁中医肾病药物研究中心研制出品的张大宁精昂胶囊进行了虚假宣传,夸大产品性能,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此,本刊希望北京张大宁中医肾病药物研究中心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规范产品的广告宣传,使消费者享受到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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