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药店需要从业者具备相应的药学技术资质,经营的店铺需要符合药品出售的条件,并且需要当事人办理好营业执照、药师从业执照等证件后,到药品管理局办理开店手续。药品在保管的时候,可以按照其性能、有毒危险品、药品有效期等内容进行保管。一、人员及其资质:3人以上,其中有一名药师或中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当然有执业药师或者从业药师更好。如果是在乡镇或者以下申请开设,只要通过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过芦大枣也可。其他二人只要高中学历就可以,初中学历必须要有5年以上药品经营或管理经历。二、营业场所:要求要有60平米的营业场所,并按照陪拆要求进行适当装修,保持墙壁平整无灰尘,地面安装地板砖或木地板。三、到工商部门申请一个药店名称(需要取得名称预核准批件),以此来进行申请药店。需要达到一下条件:1、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单体药店或连锁加盟店企业负责人仿磨必须是执业药师,连锁直营店质量负责人必须配备执业药师并不得注册;3、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4.药品经营面积须60_以上,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须80_以上并配备中药师或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设备、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二)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三)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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