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族的禁忌 本文关键词:汉族,禁忌
汉族的禁忌 本文简介:汉族的禁忌:汉族多在正月初一、二、三日忌生,即年节食物多于旧历年前煮熟,过节三天只需回锅。
以为熟则顺,生则逆,因而有的地方在年前将一切准备齐备,过节三天间有不动刀剪之说。
再如,河南某些地区以正月初三为谷子生日,这天忌食米饭,否则会导致谷子减产;过去在妇女生育期间的各种饮食禁忌较多。如汉族不少地区妇女
汉族的禁忌 本文内容:
汉族的禁忌:汉族多在正月初一、二、三日忌生,即年节食物多于旧历年前煮熟,过节三天只需回锅。以为熟则顺,生则逆,因而有的地方在年前将一切准备齐备,过节三天间有不动刀剪之说。
再如,河南某些地区以正月初三为谷子生日,这天忌食米饭,否则会导致谷子减产;过去在妇女生育期间的各种饮食禁忌较多。
如汉族不少地区妇女怀孕期间忌食兔肉,认为吃了兔肉生的孩子会生兔唇;还有的地方禁食鲜姜,因为鲜姜外形多指,唯恐孩子手脚长出六指。过去汉族未生育的妇女,多忌食狗肉,认为狗肉不洁,而且食后容易招致难产等。
汉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融合了各兄弟民族的优秀文化,也接受了某些民族习俗,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礼俗禁忌,主要有:
1、喜庆日忌穿白色衣服。
认为亲人去世后才披麻戴孝,穿白色的衣服不吉利。
当然现代人结婚时新娘白色婚纱例外。
2、对人忌说“13点”,这是一句瞧不起他人的骂人话。
3、忌说男人“乌龟”和戴绿帽子。
如果说某某是“乌龟”,就等于骂他是个不中用的男子,连妻子有第三者也不闻不问。
4、许多地方忌用“4”字。
因为“4”与“死”的谐音,如有些医院的病号和病床忌用“4”来编号;有些楼盘没有用“4”编号的楼层和房号,而用“13B”代替“14”层。
5、热恋中的男女,忌同吃一只“梨”,因“梨”与“离”谐音之故,还有探望病人的水果忌送“梨”,原因同上。
6、乔迁新居、祝寿忌讳“送钟”,因“送钟”与“送终”同音。
若以“时钟”作贺礼,要说成“送计时器”。
汉族作为一个定居农业民族,不仅注重房屋的居住功用,而且将住房与“家”的兴衰命运紧密相联。
每一个家族、家庭都希望自己能够发展壮大,光宗耀祖。
为达到这一目的,人们便在住宅的建造上大作文章,设法选择有风水龙脉、神灵保佑的区域建房,而一些建房的地点、方位及房屋陈设,由于不符合“风水”。“相宅”观念就被列为禁忌。
选择地址,俗谓“相地”,就是对客观事物环境的取舍,可谓建筑的前提。
在汉族民间,农耕生产对气候条件和自然环境有着强烈的依赖,渐渐地,便赋予自然高度的精神象征意义,认为自然环境的优劣会直接导致人命运的吉凶祸福。
因此,在建筑上,选择好的地基就显得十分重要。
宅基地的选择有许多禁忌。
《阳宅十书》云:“南来大路直冲门,速避直行过路人,急取大石宜改镇,免教后人哭声顿。”“东西有道直冲怀,定主风病疾伤灾,从来多用医不可,儿孙难免哭声来。”
“宅前有水后有丘,十人遇此九人忧,家财初有终耗尽,牛羊倒死祸无休。”这些禁忌在民间建宅业广为遵守。
如在江苏扬州江都县,盖房“主要避讳两种地方,一是大路直冲着房子的地方,当地人叫‘路箭’;二是有河道直冲着房子的地方,当地叫‘水箭’。箭能射杀人,在这种地方盖房子,易遇到意外之祸,是不吉利的,所以一定要避开。”
(《扬州采风录》)又据明朝《营造门》说:凡宅宜居官观仙居侧近处,主益寿延龄,人安物阜。
不宜居当冲口处,不宜居塔家、寺庙、祠社、炉冶及故军营战地,不宜居草木不生处,不宜居正当流水处,不宜居山有冲射处,不直居大城门口及狱门、百川口去处。这是明代人建房宅选地基的要领,是以求神伤、避鬼祟、躲战乱,图清静、多生殖、恐讼争等等为准则的,这些都迎合了民间的普遍心态,百姓会争相仿效。
选址除了以上的禁忌外,还有一个大的禁忌便是“太岁”。
《论衡·难岁》对此有记述:“移徙法日:‘徙抵太岁凶,负太岁亦凶。’抵太岁名曰岁下,负太岁名曰岁破,故皆凶也。假令太岁在子,天下之人毕不得南北徙,起宅嫁娶亦皆避之。”
其实,早在《苟子·儒效》中就有关于“太岁”的记载:“武王之诛纣也,行之日,以兵东南而迎太岁。”但太岁到底是什么?历来众说纷纭。总的看与岁星(即木星)关系密切。当时的勘舆家(占卜建筑吉凶之人)以为太岁为对应于天上岁星的地上凶神,可以根据岁星的位置推测地上太岁所在的方位,如在太岁方位兴工动土,便会掘到蠕动的球样的土块,建、徙宅者应当避忌,否则遭灾。这种土块就是民间常说的太岁土,无怪有谚云:“太岁头上不能动土”。尽管王充极力驳斥此种“俗说”,汉代以后仍有关于太岁土主凶的记载。
《酉阳杂俎·续集》卷之载:“莱州即墨县有百姓五丰兄弟三人,丰不信方位所忌,尝于太岁上掘坑,见一肉块,大如斗,蠕蠕而动,遂填,其肉随填而出,丰慎弃之。经宿,长塞于庭。丰兄弟奴婢数日内悉暴卒,惟一女存焉。”太岁土实为一种白膜菌,只因当时无力解释才附会出太岁凶神的臆说。
选定住宅地基之后,再由风水地师以其对外的环境、天时的观察、诠释来决定整栋屋宇的朝向。若屋主人未请地师,则由大木师傅定向。
风水中称这种决定住屋朝向的方法为“向法”。
定方位要顺势,忌逆势,根据自然地形、地貌、水流方向。
气候特征等决定“大向”,即大致朝向。
一般规则是坐北朝向的“负阴抱阳”格局。一些特殊的村落则因禁忌、避煞、自然条件的限制的要求而朝东或西。
方位上的禁忌不是很严,最忌的是地势上南高北低,看上去极不顺眼,俗话说:
“前(南)高后(北)低,主寡妇孤儿,门户必败。后(北)高前(南)低,主多牛马。”实际这是顺乎自然,人们都是把房院建在山南水北的阳处,而不会建在山北水南背阴地里,出门就蹬山爬坡也是很不方便的。主房建毕,要在四周增建房屋亦有禁忌。
《论衡·四讳》曰:“俗有大讳四:一曰讳西益宅,西益宅谓之不详。”所谓西益宅就是宅地向西边扩大。
对此,《风俗通》亦以为是,并进一步解释日:“宅不西益,俗说西者为上,上益者妨家长也。原其所以,有《礼记》曰:南向北向,西者为上。”这是说南北向的房屋,西边为尊长的住处,不能添建房屋。
随着住宅朝向的确定,门窗的方位也被确定。
门是内外空间分隔的标志,是迈入室内的第一关口,中国人历来重视各种门的处理,风水更是对其投以深切的关注:“宅之吉凶全在大门……
宅之受气于门,犹人之受气于口也,故大门名曰气口,而便门则名穿宫”。
“地理作法……全籍门风路气,以上接天气,下收地气,层层引进以定吉凶。”
(《相宅经纂》卷一、二)民间一般立门于南、东南及东三方,俗谓“三吉方”,又以东南为最佳,俗称青龙门。对照传统民居的大门位置,多与此说相合。古代门向的禁忌与住家的姓氏相关。
《论衡·诘术篇》云:“《图宅术》曰:商家门不宜南向,徵家门不宜北向。”及《无何集》云:“角家门不宜西向,宫家门不宜东向”等,便是这种古俗信仰的例子,这一迷信近代已不习见。
门向禁忌更多的是涉及到门外的环境。在浙江金华,“旧时正门如果正对别家屋栋、墙角、山头、岩石等,认为是大不吉利的,必须祈求虎神相隔。”
(黄子奇《金华虎俗》)俗信以为,凡人家门前有西池,为哭字头,不祥;西边有池,为白虎开口,不吉,皆须忌之。
天津旧时盖房,忌讳自己的屋门正对着别家的门、窗和山墙,说是“窗户对着门,不打官司就死人。”“门对门,尽死人”。尤以门小者更遭其害,俗话谓之“大口吃小口”。若不能避,需于各自门内垒影壁墙,以挡避邪物侵袭。
门口正冲小巷及邻家房前兽头也不行,俗以为不吉,要设法破解。
门还忌正冲房檐滴水,俗话说:“房檐滴水滴门帮,一年之内死一双;房檐滴水滴门口,不伤大口伤小口。”
总之,这一类关于门的开向、方位的禁忌多是为了避免“气冲”。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民间有一简便的方法便是在门边置屏墙一堵,或直或曲。
另一方面又要保持“气畅”,因而屏墙多是不封闭的,如入口处的影壁等,使得内部空间还呈现与室外相融合流通的意向。
汉族民间在讲求自然地形之吉的同时,也十分重视相邻建筑位置及向度上的相互关系。
总的要求是合乎情理,忌背合,即忌与众人的屋向相反。
风水称与众向相反的建筑为“众抵煞”,有“烦恼皆因强出头”的说法。
对于屋前空地(称作地台),不能两边低而自己独高,只可人高而略低,过低又不可,这正是中国“中庸”、“平均”思想在建筑上的表现。
在大门前忌种大树;在树种选择上,风水认为:“东种桃柳(益马),西种桅榆,南种梅枣(益牛),北种奈杏”。又“中门有槐,富贵三世,宅后有榆百鬼不近”,“门庭前喜种双枣,四畔有竹木青翠则进财”(《相宅经纂》卷四)。
河南开封一带流传一种“宅忌”民谣:“前不栽桑,后不栽柳,门前不栽鬼拍手。”桑与丧字谐音;“柳”指父母死后,送殡多用柳枝作“哀杖”、“招魂幡”;“鬼拍手”是指杨树,多植于基地,其叶迎风作响,似人拍手。
民间还有“屋后不栽槐”的说法。据说古时有尊槐之风习,槐于古代是吉祥、长寿和官职的象征,因而民间禁忌植槐于屋后。
河南一带禁忌在院内种植楝树,以为楝子为苦豆,兆主人食苦果。南方沿海一带忌在房屋周围种芭蕉、香蕉,俗信易聚鬼,或令妇女得血疾。
《无河集》说:“有指草木言者:如宅东有杏主败;宅西有李主淫;槐主富贵;芭蕉,招祸之类是也。”这些禁忌,貌似无稽,若考察这些不同树种的生长特性,可知其中颇有科学道理。譬如槐树喜光不耐荫,适宜种于住宅南面。榆树速生,枝叶繁茂,种于宅后有利于防风、御寒。特别有意味的是榆树具有极强的吸附毒气、烟尘的性能,种于宅后能够净化空气保护环境,故有“百鬼不近”的说法。
房子建好后,要考虑室内的陈设和使用,这方面也有禁忌。在天津,立柜不能对着床。河北一带,有糊窗禁忌。据《定县社会概况调查》说,秋后农家糊窗,如果在十月初一以前糊好,必须在窗上一角留一小孔,等过了十月初一这一天后再补。
据说酆都城到七月十五日把鬼放出来,散在各二十五都不能出远门,更不能在外住宿,山东有些地方忌双日出门,说“要待走,三六九”。
假如已经选定了一个启程的吉日,但旧时忽然发生了不良的兆头,如,小孩跌了跤,大哭不止,失手打碎茶杯之类,则至少须延期一日,不然,很不吉利。
前面提到的杨公忌,是专门避忌出行的日子,据《无何集》云:“世俗多畏杨公忌,谓不宜出行,皆未悉其原委,故为所惑耳。今按其说,乃是‘室火猪日’。其术元旦起角宿,依二十八宿顺数,值室即为杨公忌。”
按这样排列下来,杨公忌应当为:正月十三、二月十一、三月初九、四月初七、五月初五、六月初三、七月初一、二十九、八月二十七、九月二十五、十月二十三、十一月二十一、十二月十九。相隔均为二十八天。这些日子都是禁忌出门离家的。至于杨公何许人也,考之不详。
出门在外吃饭,有许多禁忌,如不要先喝汤,不要端着碗喝汤,要用匙,不要泼了汤;不要失落了筷子,不要打破了碗。又“出门千里,不吃枸杞”。
枸杞为补肾强壮药。
这条禁忌谚语含蓄地告诫男子出门要注意控制自己,忌沾花惹草,寻花问柳。
“落店”睡觉时,不要铺着芏子睡觉,不然,会沉迷不醒。不要起床的时候站在床上,而且无论什么时候,不要站在或坐在人家的门槛上,主人家不高兴这样。
在山路上行走时,若有人叫自己的名子,不能答应,也不能回头看,俗以为这可能是鬼魅在试探。
人名为人体的一部分,若答应了,灵魂便为鬼魅所逮,人将遭不测。行路时,还忌讳遇上殡葬的,借以为不吉利;或将衣帽脱下,扑打数次,以为破解,谓之“散晦气”。
在山里,旅行者最忌遇见瘴气。
远看着山头有烟似的、雾似的东西蒸蒸而上,这是瘴气发生了。抽叶烟是一个避瘴气的法子,还有其他有强烈气味的东西,也可避瘴气。
农耕民族多有一种恋“家”的心理积淀,出行即意味着暂处,等到十月初一再收回去。如果十月初一前糊窗不留孔,就会把鬼糊在屋里了。
据《台湾风俗志》说,瘟疫鬼的居所,依旧时不同,常在室内各处,如中庭、东西壁下,床上、床边下、灶前、堂前等等,如果不知瘟疫鬼何时正在何处,乱动乱撞室内东西,则会受其祟患,染上疾病的。
汉族民间十分看中建灶。
河南一带旧时忌讳火门(锅门)朝东、西、南三向。
大门朝东西,犯了“烧东西”的忌讳;朝南也不可,只有朝北方好。
俗话说:“向南烧,燎太阳;向北烧,无祸残。”又说“扭南烧北,金银大堆。”其实,朝北立灶,是按照风势的特点确定的,并非虚妄。
居住禁忌除了上述的以外,还包括许多内容。譬如对于迁居,汉族就颇为忌讳。民间有“人搬穷,火搬熄”、“人搬三道空,火搬三道熄”之说。这是由农耕文化的特点决定的,农耕民族主张“安居乐业”,迁徙是家业衰败的表现。
万一不得不迁,又忌正月、九月迁屋,以为是凶月迁屋不吉。
迁居时,汉族认为“搬家先搬灶”,灶王爷与家谱要选迁移到新居处,其后才能搬别的东西。居住禁忌在农村现在仍有流行。
汉族禁忌—语言禁忌
山东一带喜称“二哥”忌称“大哥”,据说是与“武松”的传说有关。
武松排行老二,长得高大魁梧,因在景阳冈上打死一只猛虎而被民间称为“打虎英雄”;武松的哥哥武老大却长得矮小丑陋。但光是这些还不足以形成忌称“大哥”的禁忌。主要的恐怕还在于武老大的媳妇和西门庆勾搭成奸一点上。
人们忌称“大哥”实际上是怕像武老大一样,成为一个“妻子和人乱搞的”人。这种人,民间又称做“王八”、“乌龟”。龟,在唐宋以前是与龙、凤、鲮合称为“四灵”的神物,人多视为祥瑞,并不见有什么忌讳。以龟命名的人也不少,如李龟年、陆龟蒙等等。元代以後,开始用龟来羞辱娼妓之夫或妻子外淫之夫。据说是因为,龟不能性交,纵牝者与蛇交之故。
现在这种忌讳仍然流行,若骂人为“龟儿子”、“王八”,其必勃然大怒。民间忌言“醋”,称“醋”为“忌讳”,也与性行为有所牵连。因为俗常是把情场上爱妒忌的人说成是“爱吃醋”的。实际上,不但非正常的性行为会形
成某种语言上的禁忌,就是正常的性关系也会形成某种语言上的禁忌。
例如,民间嫁女忌说“嫁”而要说“出门”或“成人”,怀孕、生孩子不说怀孕、生孩子,而说“有了”、“添喜”等等。
中国人向有尊祖敬宗的习俗,祖先的名字和长辈的名字都不能直呼不讳。
汉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哈萨克族、布依族、藏族等许多民族的祖先崇拜习俗中都有这一类禁忌事项。
鄂伦春族认为直呼祖先的名字是对祖先的不尊,恐触怒了祖先而降灾于子孙。对于长辈,也不敢直呼其名,甚至不能把长辈的名字告诉别人。否则,认为家中会生下没有骨节的孩子来。
如果有什么物件与长辈的名字相同,要把物件改一个名称,改一个说法。否则,就要折寿早夭。
汉族不论说写,都忌言及祖先、长辈的名字。
司马迁写《史记》,因其父名“谈”,所以把“赵谈”改为“赵同”,把“李谈”改为“李同”;六朝时,有人为避家讳“桐”字,把梧桐树改称做白铁树;清朝刘温叟,因其父名“岳”,竟终生不听“乐”。可见历代家讳之严。
直至现时,子女仍然禁忌直呼长辈的名字,更不能叫长辈的乳名,与长辈名字相同或者同音的字也有所避讳。尤其忌讳的是,晚辈的名字绝对不能与长辈的名字相
同,或者有谐音字、同音字。
否则,认为不尊长,是“欺祖”的行为。
不但晚辈忌呼长辈名字,即使是同辈人之间,称呼时也有所忌讳。在人际交往中,往往出于对对方的尊敬,也不直呼其名。
在给孩子起名字的时候,忌讳也很多。
避忌与祖先、长辈之名同字、同音之外,还要考虑命相克妨,比如,命中缺金,忌讳以火或火旁字命名。
人的名字要避讳,人的岁数、属相也有所避讳。中原一带最普遍的岁数忌讳是四十五、七十三、八十四、一百岁等等。
据《北平风俗类征·语言》引《朔纪》云:“燕人讳言四十五岁,人或问之,不曰‘去年四十四岁’,则曰‘明年四十六岁’,不知何所谓也。”又据河南河北一些调查资料表明,讳言四十五岁,其由来是与包公陈州放粮有关。
传说包公陈州放粮这年是四十五岁,中途遇盗,乔装王八(妓行鳖腿一类的角色)逃出险地,幸免遇难;又有传说为当年包公设计捉拿赵王。因赵王好淫,包公诈言身死,密嘱夫人与前来哭祭吊唁的赵王调情,骗取其上方宝剑,然后一举将赵王拿获铡死。这些传说虽不一定确切,然而从传说中可以看出,忌言四十五岁,实际上是与遇险、假死、当王八等凶祸不吉之事相关的。这些事中任何一点都足以形成民间的禁忌习俗。
河南、河北、山东等地,至今仍有此俗流行。岁数忌言七十三、八十四,据说与孔孟二圣的终年有关。传说孔子是七十三岁死的,孟子是八十四岁死的。因此人们认为这两个岁数是人生的一大关口。连圣人都难以逃避的,一般人更不用提,所以都很忌讳。俗语中有“七十三、八十四,不死也是眼窝刺”、“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请自己去”等等一些说法。此俗流行于中原一带,其他地区也习见,至今不衰。岁数又忌言“百岁”。百岁常常用来指人寿之极限,如“百年和好”、“百年之后”等等都是暗指寿限之极的,所以若要到某个人的岁数时,是忌讳说百岁的。
真正是一百岁数,也要只说是九十九岁。否
则,不吉。
因属相可以标明一个人的年龄,且又指代自我的本命,所以俗间有忌言属相的禁事。旧时,艺人进宫唱戏除了记住当天宫中的“忌字”外,还要记住皇上、太后、皇妃等人的名讳、属相的忌字,否则,就要受责罚。清太后慈禧是属羊的,因而讳忌唱戏时提到羊字。连剧目、台词都要改。像《变羊记》、《牧羊圈》、《苏武牧羊》等都不能演。《女起解》中“羊入虎口,有去无还”也要改成“鱼儿落网,有去无还”。据《清稗类抄》云:“盐城有何姓者,其家主人自以子为本命肖鼠也
,乃不畜猫,见鼠,辄禁人捕。久之,鼠大蕃息,日跳梁出入,不畏人。”
可见此种视属相为本命忌言及其习俗是有着广泛的民间信仰基础的。
民间有“说凶即凶,说祸即祸”的畏惧心理,因而禁忌提到凶祸一类的字眼,惟恐因此而招致凶祸的真正来临。
死亡是人们最恐惧、最忌讳的了。
所以“死”字是不能提及的。
《礼记·曲礼》云:“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
这是从贵贱、尊卑方面对死事的异称,是某种等级观念的表现,然而也含有对“死”字的避忌意义,除了社会底层的百姓外,其他人均以改称避之。
后世人士庶阶层也极力想要摆脱、避开“死”字的不吉阴影,士大夫阶级又称“死”为“疾终”、“溘逝”、“物故”、“厌世”、“弃养”、“捐馆舍”、“弃堂帐”、“启手足”、“迁神”、“迁化”等等;庶民百姓也把“死”称做“卒”、“没”、“下世”、“谢世”、“升天”、“老了”、“不在了”、“丢了”、“走了”等等。
如今在战场上为国家和民族而战死的人,也被称做是“捐躯”、“牺牲”、“光荣了”等等。
以这些满含褒义的赞词来讳避开那个“死”字。
鄂温克族称老人死为“成佛了”;小孩死称“少活了”。回族忌说“死”字,要用“无常”、“殁”等代替。
其他各族及各种宗教中都有许多字词是用来代替“死”字的,如果认真统计一下,恐怕不下百八十种。
关于“死”字,民间还相信不能儿戏,据清袁枚《续新齐谐》云,有谦语成谶的实例。
其文说曾有两位好友,一人病剧,另一人往视,随口说道:吾辈均老,不知谁先作古人。
病者拱手相让,说,还是您为先吧。
当时只是习于谦让,谁知探病者果然回去后便死了。由于这一类事情,使得人们不敢在“死”事方面戏言,惟恐弄假成真。更忌讳有意以死亡事咒人。如果无意间说出“死”、“丧”等字,要做
喷嚏状或连唾几口唾液,以破解之。
平时与死亡、丧葬相关的事,也忌讳提及,以免引起不好的联想。
比如民间忌
讳说“棺材”、要说成“财(材)”、“寿材”、“寿器”等等。
殡葬时棺材进门要说:“官(棺)也来,财(材)也来,财丁(材钉)两旺一齐来”等等吉语,以破不祥。
俗间又有地名犯冲的禁忌,以为某些地名有凶厄的意义,或者能够冲犯自己的本命,因而忌讳提及或者忌讳过往、居住于此地。
《三国演义》中凤雏死于“落凤坡”的传说,便是基于这一俗信禁忌而形成的例证。
河西林县有有“失阵村”的地名,因其名不吉,客商、军伍向不进驻,后改为“石阵村”。又有杨家营与郎垒村,毗邻相望,久不往来。皆因“杨”与“羊”谐音,“郎”与“狼”谐音,杨家营人恐与郎垒村人往来会被冲破克伤自己的本命。至今两村通婚仍有忌讳。
有些数字在民间也有吉凶的分别,因而也有宜忌。
数字的单双有吉凶的感应性质,一般喜事忌单喜双,凶事忌双喜单。这是人们趋吉避凶的心理反映。
总之,语言禁忌是建立在语言神秘感、语言魔力信仰基础上的。
设若人们只把语言看作是一种交际的工具,是一切事物的外壳形式,是人们自己创造、主宰的一套符号系统的话,那么语言的神秘感便会马上消失,语言的魔力信仰也再没有什么可怕的了,而语言方面的禁忌也就会自然而然地淡漠乃至不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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