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并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工作安排,为保持指数的稳定性与连续性,深交所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决定于两板合并日起,对中小板指数、中小板综合指数、中小板300指数等指数的名称进行适应性调整,具体如下:
1.“中小板指数”名称变更为“中小企业100指数”,指数简称由“中小板指”变更为“中小100”。
2.“中小板综合指数”名称变更为“中小企业综合指数”,指数简称由“中小板综”变更为“中小综指”。
3.“中小板300指数”名称变更为“中小企业300指数”,指数简称“中小300”保持不变。
4.“中小企业板创业板100指数”名称变更为“中小创业企业100指数”,指数简称“中创100”保持不变。
5.“中小企业板创业板400指数”名称变更为“中小创业企业400指数”,指数简称“中创400”保持不变。
其他中小板相关指数名称变更见附件。相关指数选样空间描述涉及“中小板”或“中小企业板”,变更为“原中小板”或“原中小企业板”。变更后的编制方案参见国证指数网(www.cnindex.com.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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