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基本医保: 第一次报销中,居民医保最高报销15万/年,最低免赔额150元,最高报销比例为90%(乡镇卫生院);同时,住院报销后,如果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费用超过1.1万,还可以通过居民大病保险进行第二次报销;2.居民大病医保: 如果住院报销后,个人承担的金额超过1.1万,那么还可以进行二次大病报销。
职工报销比例
1、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为在社区医院90%、其他定点医院70%,最高限额可报20000元。
2、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5%(非社区医院)、90%(社区医院)。
3、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无论什么医院,都可以报销90%。
4、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农村报销比例
门诊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住院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城镇报销比例
学生、儿童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年满70周岁及以上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其他城镇居民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医保报销比例划分比较多,职工医保只是其中的一类,还有城镇职工报销比例、城镇居民报销比例、新农合报销比例、大学生报销比例等,它们各自的报销比例都大不相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四十三条 劳动保障、卫生行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办法,按中西医并举,社区、专科和综合医疗机构兼顾,方便参保人员就医的原则,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并向参保人员公布。
第四十四条 病人使用个人帐户时,可以在任何一个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
医疗费用按规定由统筹基金支付的,病人应当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第四十五条 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根据总量控制原则,可以实行总额预付制结算。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数量、质量及参保人员合法医疗权益保障情况,对预付的统筹基金数量进行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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