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为: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0号,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市住建委房屋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731-88665171
监督电话:0731-12345
法定工作日:
1、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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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法规;拟订、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参与包括专业规划在内的城市规划工作;指导和协调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
(二)指导、监管、协调城市建设资金投融资工作;负责管理城市维护建设专项资金;负责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通行费、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白蚁预防费的征收管理;检查、监督、审计各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参与全市城建重点工程资金计划的编制,负责政府投资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概算审查。
(三)承担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按规定权限管理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负责房屋权属登记、产籍管理;负责商品房屋预售许可、销售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房地产交易市场、物业管理市场、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和租赁市场;负责指导监督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住宅产业化工作。
(四)承担全市重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计划制定、统计、协调、调度、考核、指导服务和建设管理;负责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建设管理;负责中央、省在长重点工程建设的协调服务。
(五)承担全市燃气热力行业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市燃气热力发展规划、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燃气热力的应急管理;负责拟订燃气与热力行业服务标准;负责燃气热力行业有关行政许可及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参与燃气热力价格制定与调整;指导燃气热力项目建设和县(市)燃气热力工作。
(六)承担村镇建设管理和指导责任,参与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桥梁、隧道的管理、维护与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负责市级建设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工作。
(七)承担管理全市建筑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和备案工作;负责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混凝土生产等行业的监管;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单位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造价定额和合同备案;指导建设工程有形建筑市场。
(八)承担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贯彻执行,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牵头组织建设工程项目联合验收备案;负责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认定。
(九)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牵头推进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近现代建筑的保护工作;负责全市城市雕塑管理工作。
(十)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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