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
临时工、合同工不可以。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是行政执法机关的在编工作人员。非在编人员可以受行政执法机关的聘用协助执法,但不得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必须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认真学习好城市管理的各项唤行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城市管理。
2、掌握辖区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要建立健全辖区城市管理网络,督促驻地单位加强自我管理,健全组织、制度和陆哗,经常督促、检查驻地单位的城管工作,并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4、要加大宣传力悉袜度,利用各种形式、场合,使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家喻户晓,人人明白,真正把城管工作提到高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管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常州改革城管执法体制 部门"四合一"编制减半
标签:合同工
版权声明:文章由 知识问问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zhshwenwen.com/article/417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