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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案”时任刑警队长为何会自缢身亡?

2024-03-13 23:38:41 编辑:join 浏览量:615

12月30日,从呼格吉勒图家属处获悉,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原刑警队长刘旭,已于去年自缢身亡。据了解,刘旭曾因“呼格吉勒图冤案”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在其再次接到赴纪委配合调查的通知后不久,刘旭即“神秘消失”,包括家人在内均无法获悉其行踪。三天后,刘旭被发现在呼和浩特市东郊的一片树林内自缢身亡。进一步消息显示,刘旭自缢前夕,系写好遗书留在家中后只身外出。外出时未携带任何证件、通讯工具和现金。

“呼格案”时任刑警队长为何会自缢身亡?

扩展资料

呼格案经过

1996年4月9日,在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一女子被强奸杀害(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公安机关认定报案人呼格吉勒图是凶手 。5月23日,呼格吉勒图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呼格吉勒图不服,提出上诉。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  。

2005年10月23日,赵志红承认在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杀害了一名女性。2006年,内蒙古司法机构组织了专门的调查组复核此案。2007年1月1日,赵志红的死刑被临时叫停。

2014年11月20日,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散耐罪,之后启动追责程序和国家赔偿。12月30日,内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

2019年7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罪犯赵志红执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刑租歼五庭负责人就赵志红死刑复核一案答记者问称,证据不足,不予确定。

呼格吉勒图案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无罪后,有关机关和部门迅速启动追责程序,依法依规对呼格吉勒图错案负有责任的27人进行了追责。

参考资料来源:千龙网—“呼格案”时任刑警队长自缢身亡冲型春,已于2019年去世

标签:自缢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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