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咨询电话号码介绍如下:
辽宁省教育厅咨询电话号码024-86896846。
辽宁省教育厅、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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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已建立有中国特色的、面向21世纪的与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科类齐全的教育体系。在教育体制方面,实行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办学体制:基础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
高等教育形成了中央、省、市三级办学,中央、省两级管理,以省统筹为主的办学和管理的格局;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在政府统筹管理下,主要依靠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办学和社会各方面联合办学。
在教育投入方面,辽宁省建立了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2、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
3、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档闭、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批转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教兴省辩李”、“科教兴市”战略决定的要求,指导协调全市教育改革。
4、综合管理全市的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等工作,依法加强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不含军队教育、党校、干校,下同)检查评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5、负责制定全市年度招生计划,制定全市大中专学校招生、高等及中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中会考的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指导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教育人才规划和预测。
6、负责提出全市每年教育经费计划的建议,管理使用市级教育经费,检查督促各地教育投入到位。负责和指导全市学校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校办产业和基建工作。
7、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评聘管理工作,并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职务制度和表彰奖惩等工作;按省有关规定,制定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分配计划并组织实施;行灶裂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文化艺术、国防教育等工作。
9、组织高校承担科研项目,协调全市教育系统自然科学研究和社会科学研究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我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管理教育系统出国人员和海外来漳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
11、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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