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有六种类型:
1、劳务派遣:由人力资源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笔服务费用。
2、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累计每周不超过24小时。
3、岗位外包:用人单位将特定岗位的人力资源工作和其履行的全部或部分职责交由人力资源机构来完成,如员工的招募、培训、离职管理,在职管理,人员替补、绩效管理等。
4、业务外包:企业将一些非核心的、次要的或者辅助性的功能或业务外包给外部专业服务机构具体实施,并支付报酬。
5、共享用工:用工单位之间达成协议后,由员工富余企业将劳动者集体安排至缺工企业工作,不是劳动者个人行为,更类似于企业之间的借调行为。
6、退休返聘:劳动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用人单位通过与劳动者订立合同契约继续聘用。
灵活用工有以下优点:
通常制造企业或服务企业,会遇到订单的“贸易性波动、季节性波动、时间性波动”等变动情况,而采用灵活用工的方式则有效解决在波动的业务量下人力资源浪费或人手不够的问题。随着灵活用工的逐渐成熟,采用灵活用工形式的企业越来越多,主要原因包括:1)降低成本,提升效率。2)风险外部化竖旅笑。3)用工方式灵活化。4)招聘快速化。企业将招聘、管理的需求交付于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商,可以集中内部核心资源开发核心业务,共享人力机构专业资源,提升整体运营能力。
灵活用工的商业模式:
在外包模式下,灵活用工产业镇团角色方包括用工单位、用人单位和外包员工。用人单位帮助用工单位实现用工的招聘和管理,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围绕工作内容开展余含考核与交付。从盈利模式来看,用人单位的收入主要来自B端用工单位支付的服务费。服务费可拆分为:1)直接按用人数量收取。在人员成本基础上增加一定比例的服务费。2)按项目收取。按照外包项目的执行周期、难度、体量等维度收取费用,但最终都会按照业务体量折合到用人数量中。用工企业对外包员工拥有使用权,但不具有归属权。使用权和归属权分离使用工单位降低用工管理的隐性成本,降低风险,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有效提升用工单位的劳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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