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负担行为
负担行为是指一个人相对于另一个人(或若干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之义务的法律行为,它的首要义务是确定某项给付义务,即产生债务关系。
该图片由注册用户"橘子de殿堂"提供,版权声明反馈
负担行为以发生债权债务为内容的法律行为,也叫债权行为,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是法律行为的分类之一。
什么是处分行为
处分行为是直接使某种权利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律行为,其处分的客体是权利。处分行为包括物权行为及准物权行为,包括契约(如所有权的移转、抵押权的设定)及单独行为(如所有权的抛弃)。
处分行为分为物权行为与准物权行为两类。物权行为是直接变动物权效果的行为,如让与物权、抛弃物权、认定抵押或质权等;准物权行为是直接变动物权以外支配型权认定、移转或消灭效果的处分行为,例如认定采矿权、渔业权等。
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的区别
1、法律效果不同。处分行为发生使相对人取得权利的法律效果,而负担行为的效力则在于使行为人承担给付义务。
2、处分行为以行为人具有处分权为生效要件,负担行为则不需要行为人具备处分权。
3、处分行为适用标的物特定化原则,即处分行为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的。负担行为则没有这样的限制。
4、处分行为适用公示原则,负担行为没有这一要求。
标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