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们,你这个问题太敏感。提出时间是1982年3月份,但背景说多了,一定被和谐,你也看不见。我只说大概情况,详细的私下交流。
建党以前,我党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对宗教管理比较“松”。
建国以后,延续这一政策,提出“三自”(自传、自治、自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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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时期,对宗教打压严重,很多东西很“左”。
文革后,国家开始梳理各种事物,其中1982年3月份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是寺管会的理论基础。
2006年前后,宗教事情开始棘手。寺管会作用凸显,其中藏传佛教、伊斯兰教更重些。
这里面问题是:寺管会要成立党支部,其有中共正式党员三人以上。而我们党宣布和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这当然不是说共产党员可以自由信奉宗教。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是对我国公民来说的,并不适用于共产党员。一个共产党员,不同于一般公民,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成员,毫无疑问地应当是无神论者,而不应当是有神论者。我们党曾经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
种小好或根区六完张,青划状。
呵呵,只能说到这里。
对自都本表向做器风,切例报许持太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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