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氏璧是历史上著名的美玉,在它流传的数百年间,被奉为“价值连城”的“天下所共传之宝”,又称和氏之璧、荆玉、荆虹、荆璧、和璧、和璞。
——和氏璧的资料:(相传楚人卞和得一璞玉,先后献楚厉王、武王,而被砍去双脚。后文王当政,才琢成美玉,称和氏璧,后要楚国历370余年,各诸侯国都想得到它。前222年,始皇一统,得之后做成帝王玉玺,由李斯手书入个鸟虫篆字镌刻璧中:“受命于天,即寿永昌”。后,汉高宜刘邦得之,世代相袭,从此成为传国之宝。王莽篡权,太后将国宝摔去一角,王莽以金包嵌。此后,和氏璧在东汉、魏、晋、南北朝、隋、唐各代皇室和农民起义军中辗转相传。后唐废帝李从珂时,北京留守石敬瑭勾结契丹人耶律德光攻打洛阳,李从珂带传国宝同刘皇后等玄截武楼自焚,自此<公元936年>和氏璧在传承1700年后突然失传,下落不明。——据称,中国现代收藏家张延举先生,1949年看到一块玉器<搬指,套在右手大拇指上射箭之用>,经过40年的考证,认为这是秦始皇所用的,原料就是和氏璧,上有李斯手书的字<“越平四年名臣启作”秦始皇玉玺留有拓片可佐证>。因为和氏璧有变彩特性:正视色白,侧视色碧。)——
和氏璧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美玉,在它流传的数百年间,被奉为“无价之宝”的“天下所共传之宝”,又称和氏之璧、荆玉、荆虹、荆璧、和璧、和璞。与随侯珠齐名,共为天下两大奇宝
由于和氏璧已经失传,真正的和氏璧究竟如何模样,今人已经无法得知,只能通过有限的文字记载(包括文学创作)中的描述加以想象。但是,从秦始皇用和氏璧造御玺的故事来看,和氏璧与出土的常规文物相比,至少在外形来看,应有明显的不同。经初步推算,和氏璧的厚度至少为10公分,其并非古人儒家学者佩戴的环形佩玉,甚至,很可能和氏璧仅仅是一个经过简单粗加工的璞玉。同时,由于相传和氏璧被秦始皇制作成了传国御玺,而随着朝代的更迭,该御玺又相传在唐后失传,和氏璧原有样式究竟如何,基本上已经无法得知了。
公元前228年,秦灭赵,和氏璧最终还是落入秦国手中,不幸的是,和氏璧从此从历史记载中消失了。传说中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将和氏璧制成了传国玉玺。
姑且不论传国玉玺是否是用和氏璧琢制的,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确实曾令玉工雕琢过一枚皇帝玉玺,称之为“天子玺”。据史书记载,此玺用陕西蓝田白玉雕琢而成,螭虎钮,一说龙鱼凤鸟钮玉玺上刻文是丞相李斯以大篆书写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
传国玺自问世后,就开始了富有传奇色彩的经历。传说公元前219年,秦始皇南巡行至洞庭湖时,风浪骤起,所乘之舟行将覆没。始皇抛传国玉玺于湖中,祀神镇浪,方得平安过湖。8年后,当他出行至华阴平舒道时,有人持玉玺站在道中,对始皇侍从说:“请将此玺还给祖龙(秦始皇代称)。”言毕不见踪影。传国玉玺复归于秦。
秦末战乱,刘邦率兵先入咸阳。秦亡国之君子婴将“天子玺”献给刘邦。刘邦建汉登基,佩此传国玉玺,号称“汉传国玺”。此后玉玺珍藏在长乐宫,成为皇权象征。西汉末王莽篡权,皇帝刘婴年仅两岁,玉玺由孝元太后掌管。王莽命安阳侯王舜逼太后交出玉玺,遭太后怒斥。太后怒中掷玉玺于地时,玉玺被摔掉一角,后以金补之,从此留下瑕痕。
王莽败后,玉玺几经转手,最终落到汉光武帝刘秀手里,并传于东汉诸帝。东汉末,十常侍作乱,少帝仓皇出逃,来不及带走玉玺,返宫后发现玉玺失踪。旋“十八路诸侯讨董卓”,孙坚部下在洛阳城南甄宫井中打捞出一宫女尸体,从她颈下锦囊中发现“传国玉玺”,孙坚视为吉祥之兆,于是做起了当皇帝的美梦。不料孙坚军中有人将此事告知袁绍,袁绍闻之,立即扣押孙坚之妻,逼孙坚交出玉玺。后来袁绍兄弟败死,“传国玉玺”复归汉献帝。
三国鼎立时,玉玺属魏,三国一统,玉玺归晋。西晋末年,北方陷入朝代更迭频繁、动荡不安的时代。“传国玉玺”被不停地争来夺去。晋怀帝永嘉五年(公元311年),玉玺归前赵刘聪。东晋咸和四年(公元329年),后赵石勒灭前赵,得玉玺;后赵大将冉闵杀石鉴自立,复夺玉玺。此阶段还出现了几方“私刻”的玉玺,包括东晋朝廷自刻印、西燕慕容永刻玺、姚秦玉玺等。到南朝梁武帝时,降将侯景反叛,劫得传国玉玺。不久侯景败死,玉玺被投入栖霞寺井中,经寺僧将玺捞出收存,后献给陈武帝。
隋唐时,“传国玉玺”仍为统治者至宝。五代朱温篡唐后,玉玺又遭厄运,后唐废帝李从珂被契丹击败,持玉玺登楼自焚,玉玺至此下落不明。
由于历代统治者极力宣扬获得传国玺是“天命所归”、“祥瑞之兆”,自宋代起,真假传国玺屡经发现。如宋绍圣三年(公元1096年),咸阳人段义称修房舍时从地下掘得的“色绿如蓝,温润而泽”、“背螭钮五盘”的玉印,经翰林学士蔡京等13名官员“考证”,认定是“真秦制传国玺”的玉印。然而,据后世人考证,这是蔡京等人为欺骗皇帝而玩的把戏。明弘治十三年(公元1500年),户县毛志学在泥河里得玉玺,由陕西巡抚熊羽中呈献孝宗皇帝。相传元末由元顺帝带入沙漠的传国玺,曾被后金太宗皇太极访得,皇太极因而改国号“金”为“清”。但清初故宫藏玉玺39方,其中被称为传国玺者,却被乾隆皇帝看作赝品,可见传国玺的真真假假实难确定。据说真正的传国玺是明灭元时,被元将带到漠北了。真正的传国玺是否和氏璧所为?又流向哪里?至今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明清两朝人士对“传国玉玺”的态度,已经与以往时代有所不同。据《明史?舆服志?皇帝宝玺》载,礼部尚书傅瀚谈及地方送来的传国玺时评论道:“自秦始皇得蓝田玉以为玺,汉以后传用之。自是巧争力取,谓得此乃足已受命,而不知受命以德,不以玺也。故求之不得,则伪造以欺人;得之则君臣色喜,以夸示于天下。是皆贻笑千载。”清高宗御制《国朝传宝记》也说:“会典所不载者,复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一玺,不知何时附藏殿内,反置之正中。按其词虽类古所传秦玺,而篆文拙俗,非李斯虫鸟之旧明甚……若论宝,无非秦玺,既真秦玺,亦何足贵!乾隆三年,高斌督河时奏进属员浚宝应河所得玉玺,古泽可爱,又与《辍耕录》载蔡仲平本颇合。朕谓此好事者仿刻所为,贮之别殿,视为玩好旧器而已。夫秦玺煨烬,古人论之详矣。即使尚存,政、斯之物,何得与本朝传宝同贮?于义未当。”
资料:和氏璧”是平圆形中心有孔的玉器,具有“侧而视之色碧,正而视之色白”,“色混青绿而玄,光彩射人”的特征。和氏璧触手生温,不染尘埃,能在夜中发光,所以又称夜光之璧。它不仅价值连城,而且凝聚着丰富而深厚的历史内涵。
来历:春秋时,楚人卞和,在荆山中得一珍玉,献给楚历王,正使玉工辨识,说是石头,以欺君之罪断和左足。后武王即位,卞和又献玉,仍以欺君之罪再断其右足。及文王即位,卞和抱玉,哭于荆山下,泪尽而继之以血。文王见状,派人问其故,和答道:“吾非悲别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斑。”文王使人剖璞,果得宝玉,遂名之为“和氏璧”。
标签:和氏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