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识问问>百科问答>1844年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有

1844年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有

2024-06-14 13:58:55 编辑:join 浏览量:555

1844年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有

184严怀4年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家三抗正条约有《望厦条约》、《黄埔条约》。

《望厦条约》又称《中美五口通商章程》,是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7月3日清朝与美国在澳门的望厦村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来自,也是清政府与美国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中美《望厦条约》共34款,并附有海关税则。主要内容为美国在通商、外交等方面,享有与英国同等的权利。

《黄埔条约》又称《中法五口贸易章程:海关税则》,1844年(道光二360问答十四年)10月24日清朝与法国在广州黄埔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法国和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法国人通过条约,不仅享有英、美两国在条约中规定的一切特权外,还增加了法国在通商口岸建造教堂及坟地等规定。

标签:清政府

版权声明:文章由 知识问问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zhshwenwen.com/answer/358129.html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