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当前群体性事件常常对国家的法制秩序、治安秩序、交通秩序产生冲击和山搜破坏,影响社会安宁。形成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为:群众缺乏表达渠道;基层不作为,“小事拖大,大事拖炸”;长期矛盾的积累等。群体性事件的具体特征1、有一定数量和规模;2、涉及的部门行业多,主体成分多元化;3、城乡群体性事件的指向对象不同,维权内容不同;4、表现方式激烈,内部矛盾对抗化;5、组织程度高,经济矛盾趋向政治化;6、各种矛盾相互交织,处置难度加大。从总体上看,我国群体性事件参与人数呈上升趋势,群体性事件的参与人员常常达到了成百乃至上千,甚至上万人参与的事件在全国也已屡见不鲜。群体性事件涉及行业越来越多,主体成分也呈多元化。因此对应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已遍及各个省(区)、市、县,涉逗铅历及城市激埋、农村、厂矿企业、机关、学校等众多行业和领域。过去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多是农民、厂矿企业退休人员,现在则是在职和下岗职工、农民、个体业主、复转军人、教师、学生、技术人员、干部等各阶层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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