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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张海超以一种悲壮的方式,证明自己的肺确为“尘肺”时;来自兴隆县的小伙王丽君,在奔波一年无果后,无奈地说,难道也要让我开胸验肺吗?
张海超的自我证明,让他意识到,这可能是他结束现在纷繁忧扰生活的唯一途径。
沾满灰尘的肺
8月3日一大早,与张海超同为28岁的王丽君在家人的陪同下,从兴隆县蓝旗营乡大兰口村来到了300多里外的承德市区看病。
自去年7月起,王丽君被检查出肺部出现问题后,为了证实他体内的肺确实已沾满了灰尘,他们已记不清这是第几次前往承德看病。
2003年2月,王丽君在村子附近的一所名为大兰口鹏祥铁选厂找到了工作,工种为井下钻工。
据王丽君和工友介绍,他们的工作环境在地下,每当钻头转动时,周围会立即充满灰尘和钻机排放的烟尘。
“单位只给每人发放一顶安全帽,井下除了安装了几个换气扇外,没有任何除尘设施。”
王丽君告诉记者,为了保护自己的身体,他们都自掏腰包购买防尘口罩。“一个口罩大约3、4元。”
由于单位始终没有组织过体检,也未向他们宣传过任何有关职业病防治方面的知识。“矽肺以前也听说过,但大家都不太懂,所以都没太当回事儿。”但自2007年起,正值壮年的王丽君开始出现咳嗽、气短等症状。
2008年,这些症状日趋明显,从年初到7月,王丽君的体重锐减了20多公斤。尽管如此,他和家人仍未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直到一次意外发生。
2008年7月初,王丽君驾驶摩托车摔伤后被送往了乡卫生院,由于伤势较轻,家人就顺便给王丽君做了检查,找找咳嗽、气短的原因。
“片子出来后,医生说可能是矽肺,建议去大医院看看。”
随后,他们来到了承德市疾控中心。
“疾控中心说要有用人单位出具的职业史等证明,才能做鉴定。”
王丽君的家人说,当他们找到用人单位要求出具相关证明时,却被以各种理由拒绝。
此后,王丽君在家人的陪同下,前往北京检查。
先后去了几家医院后,他们来到了具有职业病鉴定资格的首都医大附属北京朝阳医院(以下简称医大朝阳医院)。
“由于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医院要求我出具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委托证明。”
2008年8月22日,兴隆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书。
仲裁委认为,王丽君自2003年2月开始到鹏祥铁选厂工作,工种为井下钻工,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关系已经确立。
仲裁委最终裁决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8月26日,大兰口村委会为其出具证明。
2008年9月22日,医大朝阳医院作出《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诊断结论为:三期矽肺。据了解,矽肺又称硅肺,是尘肺中最为常见的一种类型,是由于长期吸入大量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所致,以肺部广泛的结节性纤维化为主的疾病。
矽肺共分一、二、三期,三期最为严重。三期矽肺患者一旦确诊,即应脱离粉尘作业,并给予积极综合治疗,寿命可以延长到一般人的平均寿命,但会丧失一定的劳动力。
王丽君的家人告诉记者,以前身强体壮的王丽君,如今走路小心翼翼,“从公路到我们家就60米,让他买块豆腐,他都累得气喘吁吁。”
等待!等待!等待重新鉴定
被证明患有职业病后,王丽君的家人找到鹏祥铁选厂,商议赔偿事宜。
由于鹏祥铁选厂认为王丽君2003年来该厂打工时,工种为装车工,后辞去工作到张子林矿当钻工,2005年两厂合并后转入该厂继续当钻工,2008年5月辞工,据说又到别的矿山去打钻,故认为矽肺职业病并非在该厂工作期间所得,再加上双方在赔偿数额上也存在分歧;因此不欢而散。
王丽君对记者说:“他们让我们按程序办。”
2008年10月24日,王丽君向承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009年2月23日,承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承市劳社伤险认决字【2009】021号)。
认定书认为,鹏祥铁选厂举证王丽君离开该厂后又到别的矿山打钻的证据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 53条的规定,鹏祥铁选厂应当承担王丽君的工伤保险责任,并认定王丽君所患的三期矽肺属于工伤。
随后,鹏祥铁选厂向承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该市法制办根据《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管理办法》中有关“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的规定,对医大朝阳医院作出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不予承认,并要求王丽君重新鉴定。
王丽君说:“他们要求我在承德做鉴定,我们不放心,就选择了到石家庄。”
2009年6月5日,王丽君和家人,与承德市法制办、劳动部门以及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石家庄一家具有职业病鉴定资格的医院进行检查。
“检查完了,医生告诉我们不是三期,也不是二期,从同情弱者的角度考虑,可能是一期。”
王丽君的家人说,这一结果让他们很难接受。
“过了两天,我们还是在那家医院的同一个科室,重新拍了一张片子,拿到了北京朝阳医院,那里的医生说绝对是三期矽肺。”
据王丽君家人介绍,在住院诊断期间,他们在与该院工作人员谈话中隐约感觉到其中似有玄机。
“医院工作人员说,‘拍的片子只有在我们医院才承认,出了医院就不再承认是我们拍的片子,即便你是矽肺三期,但只要在医院诊断为不是矽肺或不是三期,你们什么办法也没有,因为我们依据的是片子,而不是病人。
你们不要在我们医院做诊断了,这样我们免了麻烦,你们也免了麻烦’。”
现在,由于没有新的鉴定证明,承德市法制办仍没有明确行政复议的结果。
据王丽君家人介绍,一年来,他们四处看病已花费了4万多元。“现在,我们不再相信他们了。
我们也不打算重新鉴定了,实在不行,我的儿子也‘开胸验肺’,看看他的肺到底有没有问题。”
王丽君的父亲说,“我儿子的问题出在肺上,但有些人的问题恐怕出在心里。”
王丽君工友也被查出患有矽肺
8月3日,王丽君的工友告诉记者,他们工作的单位并没有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那样,在用工前、用工中、用工结束时安排职工体检,并且从未进行过职业病防治宣传。
按照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每年组织一次职业体检,建立职业病档案,为职业病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在容易引发职业病的场所,要树立醒目的提示牌等。
据王丽君和工友们介绍,单位多年都未组织过体检,在王丽君的事情发生后,单位组织职工进行了第一次体检。之后,柴油钻机换成了电动钻机。
王丽君的一位工友告诉记者,此前与王丽君一起工作的约30名井下钻工,后来被单位以各种理由辞退。
“现在只剩2个人了,其他都是新去的。”
在一份由王丽君工友提供的,2009年2月24日由平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果报告》中记者看到,8名体检过的工友中,有4人被确诊为矽肺。
但对于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些人似乎很茫然。
记者手记
希望张海超是最后一个
真不愿张海超的无奈,再次在王丽君身上重演。
然而,听完王丽君的故事后,我觉得他与张海超在“开胸验肺”前所走过的轨迹似乎大致相似。
去年,记者在承德一家很注重环保的大型铁选厂了解到,那里有4个矿石粉碎车间,每个车间每天会产生至少18吨重的粉尘。
虽然工人们带着防尘罩,但长期置身于这种环境中,对人体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这样一家得到当地环保部门肯定的铁选厂尚且如此,更何况其他诸如王丽君所在的工厂呢!
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新建改扩建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防评估报告,如果没有,不予批准。
另外,用人单位应配有专人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采取防护措施,提供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然而,王丽君的遭遇告诉我们,他所在的工厂并没有这样做。那么这些监管措施和程序为什么全面缺失?
在这些缺失的背后,那些处于弱势地位的打工者,一旦身患职业病,又要遭遇必须由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才能进行职业病鉴定的尴尬。“沾满灰尘的肺”难以得到证明,这才上演了张海超“开胸验肺”的一幕!
现在,王丽君也许认为张海超是一个榜样,但希望他最终还是不用挨那悲壮的“一刀”。
(责任编辑:潘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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