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高速公路不免费。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共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
根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第一条 实施范围
(一)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扩展资料:
2012年7月24日,国务院下发《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
《方案》规定:
1、免费通行时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
2、免费通行车辆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3、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节假日高速免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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