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就是先写初潮的年龄,紧接后面分母表示月经周期天数,分子表示持续天数,紧接其后是绝经年龄,未绝经不必写。
例:(月经初潮年龄)143~7(月经持续天数)/28~30(月经周期)49(绝经年龄)。
月经史是妇科病史中重要内容,包括:初潮年龄,周期及带经时间。如14岁初潮,每28~30天来一次月经,每次持续5天,可简写为14天。
病历真实性认定:
病历等医疗文书在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之前,首先必历携须经过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当庭质证,通过质证来确定病历的真肢宏伏实性。质证的具体要求如下。
首先,应当对病历的形式和格式进行质证。病历书写应当符合卫生部发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包括病历的完整性、书写错误的修正方法、上级医师的审批方法、医师签字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第6条规定,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其次,应当对病历中的内容进行质证。注意病历内容是否前后一致,是否符合疾病发生、发展、演变的规律。
最后,将病历与其他证据资料进行印证。病历作为关键证据固然重要,当不是惟一证据,在诉讼中可能还存绝基在其他证据,因此,法庭质证和法官审核认定时,一定要注意与其他证据进行相互印证,排除矛盾和不一致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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