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托运化妆品没有数量限制,只是打包好的行李重量不能超过标准重量。
国内航线托运的行李每件不能超过50千克,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厘米。国际航线每件托运行李不能超过32千克,托运行李的三边尺寸加起来不能超过80英寸。
托运行李超过客票所规定的免费行李额,旅客须交纳逾重行李费,并填开逾重行李票。国内航班逾重行李费率以每公斤按经济舱票价的1.5%计算。国际航班逾重行李费率和计算方法按各航空公司规定办理。
旅客在办理行李交运时,如认为航空公司的行李限额规定不足以保护其利益,可申请办理行李的声明价值。每件行李的声明价值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元,航空公司对声明价值有异议而旅客又拒绝接受检查时,航空公司有权拒绝收运。
免费随身携带物品说明
旅客在旅行期间可以免费自行携带零星小件物品乘机。航空公司对体积及重量有限制。每人可携带一件物品,每件的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重量不超过5公斤。头等舱旅客可以携带两拿衡件五公斤。打火机、液体、刀具等不得作为随身携带物品带上飞机。
不允许在托运行李中夹带锂电池,只可以随身携带个人自用的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消费用电子装置(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和便携式摄像机等)。对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并且仅能在手提行消掘做李中携带。备用电池每人限带2个。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用散卜航空行李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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