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上午,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对南宁“2.25永和桥”聚众斗殴案公开宣判,6名被告因犯聚众斗殴罪,分获两年半至8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主犯“小辣椒”陆某琪获刑8年,3名17岁未成年人也分获刑罚。
经审理查明,案发前两天的2月23日,未成年人黄某权(另案处理)在网络“说说空间”发布一段自己录制的“社会摇”四步舞视频,被陆某琪发现后,双方因抄袭问题发生矛盾,在网上互相对骂,并约定于2018年2月25日晚在南宁市永和大桥聚众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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