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出嫁时亲属赠送的各种物品或货裤茄币称为嫁妆。
关于为什么联姻的两个集团之间要互相赠送礼物的问题,学界的解释可以说是众说纷纭:
第一种是继承说,杰克·古迪(Jack Goody)1973年对欧洲社会进行考察,认为嫁妆在它的一般表现形式上,是在父母死亡之前的一种财产继承形式。
第二种是福利说,其主要观点是嫁妆与女儿在接受妻子集团中的生活是否幸福有关。
第三种是劳动价值说,认为婚姻偿付与男女双方在生产性劳动中所创造的价值有关,而由于男女两性在同一社会中所创造的劳动价值的差异,产生了社会类型与婚姻偿付制度的对应。
第四种是竞争说,认为嫁妆是女人之间的竞争,而聘礼是男人为了女人而进行的竞争。
第五种是家庭意图说,艾丽斯·斯赫莱格尔(Alice
Schlegel)和罗恩·埃劳尔(Rohn
Eloul)指出婚姻贸易经常被解释为新娘的父母与新郎之间所作的安排,这可以在好几个方面被理解——家庭可以将此作为一种手段和机制,试图保持或者增加他们的资源。
比如满足劳动力需要,增加财富,保持或者提高自己的蔽乱地位。
第六种是财产转移说,古迪认为聘礼和嫁妆都胡并察涉及到结婚时财产的转移,不论什么象征方面标志着这些转移,他们也有他们的经济功能,不是主要作为一次购买中的媒介物,而是作为财产再分配的方法。
婚姻贸易中的这些区别必须和社会组织的其他方面尤其是经济联系起来。这种看法集中地表达了许多学者把聘礼和嫁妆看作是财产转移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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