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对个税法修正草案进行二审,并且规定新个税法起征点为5000元,并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新个税法起征点和税率。今天是九月的最后一天,明天就是10月1日。有一批新规10月施行,你需要知道这些与你息息相关的规定。
个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党纪更加严明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
此次修订的显著特点是进一步突出政治性,在总则中增加了指导思想,“两个维护”和“四个意识”。在对政治纪律的着重补充完善方面,增加对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加对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以及制造传播政治谣言等危害党的团结统一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加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加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处分规定等。
它的颁布施行必将不断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以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思路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保驾求职者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将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系统规范在我国境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第一部行政法规。
条例对人力资源市场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作了全面规定。
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发布或者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单位基本情况、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基本劳动报酬等招聘信息,应当真实、合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接受用人单位委托招聘人员或者开展其他人力资源服务,不得采取欺诈、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不得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介绍单位或者个人从事违法活动。
同时,个人在求职的过程中,往往会受困于户籍、地域、身份等“硬”件制约,与用人单位相比,求职者往往处于弱势。对此条例规定,任何地方和单位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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