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情演变,会向西方思想靠拢。该老人有钱,显然也有自理能力,钱给不给儿子,那是老人自己的意愿。儿子不务正业,也并没有向老人伸手要求救济,双方都是值得赞许的。警方帮助老太并拒绝赠与,行为也值得称赞。但老太生了儿子,纵然不养,这个儿子也必须安葬老人。善始善终,人之道也!
合情合理又合法!倘若儿孙不孝顺,有和没有是一样的,倘若他不孝敬老人,老人倒不如把积蓄送给对自己好的人,这也是情意所在。
我们只是传统的认为,钱一定要留给儿孙后代,无论他们孝与不孝,其实,百善孝为先才是真的传统美德,既然有人不尊崇,那么留钱给他有何用?养大孩子已经是父母的任务完成,子女养老人是该尽的义务。钱是附加条件,可有可无!
首先,【谈典看法】想说,“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最伟大最无私的,但并不代表父母必须一辈子都只付出不求回报。“你养我小,我养你老”,这是最纯粹的美德。老人的儿子四十岁了,有生活自理能力,却还“啃老”,不务正业,关键还不孝敬老人,古时人们认为这是“不孝”,是“忤逆”。老人完全可以不给儿子留任何财产。
其次,从法律上讲,公民对个人财产有自主的处置权,自愿、真实的赠送是受法律保护的。即便老人去世,其在生前也是可以对遗产作出处理的。
一般情况下,若没有遗嘱,遗产要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配偶、父母、子女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但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那么就应当先按照遗嘱或遗赠的内容进行继承,之后再看有无剩余。因此,老人自然有权将财产全部赠送给他人。
此外,还要注意,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了,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但是老人儿子并不属于这种情况。
综上,老人把毕生积蓄全部送人不给儿子是合情合法的。
合情合法。合情是因为,养儿防老,既然儿子不务正业,不管老人,还不如民警呢;合法是因为,财产是老人的,他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但要是,儿子孝顺,老人却还要把财产分给别人,就太伤人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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