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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有资质吗

2024-09-24 04:34:20 编辑:join 浏览量:519

招标代理机构有资质吗

目前招标代理资质已经被取消,因此无需进行办理了。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发改委已于2017年底取消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紧跟发改委的通知,住建部在官网发布一则消息,宣布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正式宣告我国招标代理资质认定成为历史。

在招标代理资质未取消前,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办理可以参考《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同时我国各省市也会相应发布资质办理的方式和步骤,不同地区的要求不同。

填 表 须

一、本表一律用计算机打印,不得涂改。 二、本表用于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 三、申请人要如实逐项填报有关情况,如有弄虚作假者按有关 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表填列数据均用阿拉伯数字,除万元、%保留一位小数外, 其余均为整数。 五、工程招标机构在表二填写近三年承担过的主要工程招 标代理项目。

六、表六和表七中的技术经济人员名单,按工程、经济系列依 序填写,同系列人员按高、中级顺序填写。 七、表五、表六、表七、表八、表九及表十栏目不足者可另附 页。

八、兼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单位,在表中只填写从事工程招 标代理工作的人员及机构的基本情况。 九、乙级、暂定级申请表填写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依法制定。

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应包括《申请表》及相应的附件材料; 《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材 料一套(其中业绩证明材料应独立成册)

,并注明总册数和每册编号; 2、附件资料应按上述“申请材料内容”的顺序排列,编制标明页码的总目录。

复印资料关键内容必须清晰、可辨,申请材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盖章或 印鉴齐全、字迹清晰; 3、附件资料装订规格为

A4(210×297mm)型纸,建议采用软封面封底,并逐页编 写页码; 4、专职人员资料的排列顺序,除按照 “申请材料内容”的顺序排列外, 《申请

表》中人员表格中名单的排列也应与上述顺序相同; 5、工程招标代理业绩证明材料应当依照《申请表》中填报的项目顺序(按时间 先后顺序)提供,同一项业绩的工程招标代理委托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业主 招标人评价意见应当装订在一起,三项材料缺一不可。

目前招标代理资质已经被取消,因此无需进行办理了。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发改委已于2017年底取消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紧跟发改委的通知,住建部在官网发布一则消息,宣布废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正式宣告我国招标代理资质认定成为历史。

在招标代理资质未取消前,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办理可以参考《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同时我国各省市也会相应发布资质办理的方式和步骤,不同地区的要求不同。

办理程序

1、在省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企业申请材料直接向省住建厅政务服务大厅递交;

2、各市、州招标代理机构,申请资料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省住建厅政务大厅;

3、省住建厅对乙级、暂定级资格申请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通过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告;准予许可的,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资格证书;

4、甲级资格的申请,由省住建厅作出审核意见后报住建部审批。

办理程序

1、在省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企业申请材料直接向省住建厅政务服务大厅递交;

2、各市、州招标代理机构,申请资料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省住建厅政务大厅;

3、省住建厅对乙级、暂定级资格申请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通过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告;准予许可的,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资格证书;

4、甲级资格的申请,由省住建厅作出审核意见后报住建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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