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海底捞应该提前告知消费者,因为这是消费者的知情权,卖家有责任告知消费者的,不然就是违反《消费者权益法》。
怎么说呢,不用脑子都知道,海底捞肯定应该告知消费者啊,因为身为消费者,是有权利知道这个情况的,并且即使是消费者不想知道,你卖家也应该标注出来,因为《消费者权益法》里面是写着的,你别不当一回事。而且有一说一,把这玩意告知消费者又如何,只要你的价格合理,消费者还是会选择的。就像蜜雪冰城一样,人家官方都直接告诉你了,用的都是茶包等之类的东西,但消费者们也没有觉得有什么奇怪的,因为毕竟价格合适,并且卫生符合要求就行岁态了。反而海底捞这种行为,会让消费者不舒服,因为海底捞这就是在欺骗消费者。
有一说一,海底捞是应该提前告知消费者的,因为这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益,也是商家对消费者坦诚相待的一个表现。而且说真的,消费者真的不是很在意你用的是不是料包之类的,消费者在意的是,你既然使用的是料包,那么菜品的价格和质量是否对的上。如果对的上,那么没什么可说的,消费者乐意消费;如果对乎梁源不上,那么消费者只好拒绝消费了,这也没什么啊,你大不了降价。而且说真的,大部分餐馆的汤底都是用粉包冲泡的,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只要你的食材用的不是过期的,或者不卫生的,都是没什么问题的,毕竟现在连外卖大多数都是料理包,更何况一个汤底,而且符合卫生标准的汤底料包,并不见得比你人渣银工打造的脏。
总的来说,海底捞是有提前告知消费者的责任,消费者也有提前知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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