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波兰十万余民众抗议的起因,是波兰宪法法庭驳回的堕胎法案——因为胎儿缺陷而堕胎属于是违反宪法。这项法令对于波兰逾100万育龄女性来说,几乎就是禁止堕胎。而在此之前,根据释宪前的法律规定,波兰法律允许的人工流产手术,仅限于以下三种条件:(1)怀孕对母体造成生命危险或永久性健康伤害;(2)在胎儿可独立存活于母体之前,但医疗检验确认胎儿存在先天性缺陷,包括夭折风险与残疾伤害;(3)在怀孕12周之前,强暴、乱伦等刑事犯罪因素受孕者,可在检警司法认证后申请堕胎。之所以出现十万余人的抗议活动,出于下面几个原因:
一、违反了该国承担的国际人权义务
法令颁布后,就有多位的联合国人权专家对此事发出声明,认为波兰最高法院的裁定以保护未出生的胎儿的生命权为名,牺牲了妇女获得安全与合法的终止妊娠服务的权利,这样做违反了该国承担的国际人权义务。
二、法令并没有真正起到作用
由于畸形而进行的堕胎已被取缔,去年堕胎占合法解雇的98%。波兰已经有了一些欧盟最严格的堕胎法律。每年进行的法律终止少于2000次。但是,波兰妇女团体提供的数据表明,大约200,000例以上堕胎是在国外非法进行的。
三、此法令严重侵犯了妇女权利
今年3月31日,波兰全国天主教会同步答凯发表声明,要求进一步收紧1993年制定的现行反堕胎法,全面禁止一切堕胎行为,并对实施堕胎的女性和协助的医生定罪。而当前波兰执政党PIS,信奉自由市场经济,但采取干预主义,并采取倾向天主教会的社会保守主义立场高层都公开表示棚兆支持天主教会的动议。但无论是教会和执政党,都没有从妇女权利出发。取消波兰几乎所链举租有合法堕胎的基础,等于禁止&侵犯人的权利。今天宪法法院的裁决意味着对那些有能力负担的人来说,她们可以进行地下/国外堕胎,对所有其他人来说,甚至是更大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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