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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四川松潘黄龙地震

2024-01-14 03:18:30 编辑:join 浏览量:599

1976年四川松潘黄龙地震

1976年8月16日,在四川省北部阿坝藏族自治州松潘县与平武县之间(北纬32°41',东经104°06')发生了谈厅7.2级强烈地震。接着,8月22日和23日又先后发生了6.7级和7.2级强烈地震。松潘、平武、茂汶、南坪四县在这三次强震中死亡38人,牲畜损失2800多头,耕地毁坏75000多亩,房屋倒塌5000余间,损坏桥梁30多处、涵洞200多座、小水电站几处(容量2600多kW)。 松潘地震具有较丰富的前兆异常。震前,四川省地震局根据地震活动性、地变形、视电阻率、水氡等异常和地方地震工作部门群测仪器的异常以及地下水、动物、地光、火球等的宏观异常,作了较好的预测。 四川省地震局在1975年11念腔月全省地震趋势会商会议上提出了“1976年上半年,在松潘、茂汶一带有发生6级或6级以上地震的危险”的中期预测意见。1976年1月,全国地震趋势会商会议又肯定了川、青、甘交界地区, 特别是松潘、茂汶,在1976年可能发生6级或6级以上地震的中期预测意见,并把它列为全国第三个重点危险地区。 1976年5月29日云含高隐南省发生了龙陵7.4级强震。根据川、滇强震活动的呼应关系,结合前兆异常分析,特别是地下水、动物习性异常明显增加的现象,6月14日,四川省地震局发出的地震简报第二期,提出1-2个月内在四川北部龙门山断裂中南段茂汶、北川至康定、泸定可能发生6级左右地震的短期预测意见。 四川省委在听取了四川省地震局关于震情动态的汇报后,于1976年6月22日发出“关于切实做好防震抗震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委发[1976]30号文)。通知明确指出近一两个月内龙门山断裂带中南段有可能发生7级以上破坏性地震,要求各有关地、市、州加强对地震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防震抗震工作。 1976年6月23日至28日,国家地震局在成都召开“南北带中段近期地震趋势会商会”。国家地震局及其所属队、所,四川省地震局及有关省地震局等33个单位,共73人参加了会商。会议对近期地震趋势进行了重点讨论。一致意见是:近一两个月内,龙门山断裂带中南段可能发生6级或大于6级的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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