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罚学生本身就是不对的,对于网络热议的教师殴打学生的处理,结果现在已经出来了。结果的公布也让我们看到了体罚学生是需要承受一定的代价的,该学校的校长也需要承担连带的责任,校长也被政务警告处分,对这个老师也已经被警告处分同时还被调离了教师,岗位还降低了他的等级,最重大的一点在于这个老师被全县通报批评,而且当地的教育局的主要负责人,他还要为此作出书面检讨,要向当地的县政府部门作出检讨行为。可以说一个老师打学生牵动了整个学校和当地的教育局,这样的一个处分其实也告诉我们作为学校或者教育局,不是把老师招进来就完了,你还要考验教师的一个素质、教育水平和为人的。
法律怎么规定体罚学生的这种行为,其实在《教师法》当中就已经有明确规定。在教师法第37条当中,就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行为,不允许体罚学生,而且情形比激孙困较严重的,如果构成犯罪,还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除了教师法以外,《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和《民法典》都已经明确规定了,一个人的身体健康不容他人侵犯,对凯睁于老师也好,家人也好,还是其他的人也好,都不能够侵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益。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有规定对于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或被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如果情节较严重的,那么会被判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同时还未罚款。
对于《刑法》当中,如果故意伤害他人导致他人轻伤的,那么会被处以这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毕竟导致构成轻伤,那么就属于故意伤害罪了。
现在的老师越来越不好当,以前的老师在教育学生的时候,如果有不认真的有不听的,确实有这个体罚的现象,老一明念代人曾经讲过,棍棒底下出孝子,但是现在越来越注重这个做思想工作,做这个沟通,而不是用野蛮粗暴的行为解决,更多的是让老师要学会动脑以及借助其他人的力量来共同教育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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