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以前,英国有一个叫麦克劳德的小学生,对动物非常好奇,特别想知道狗的内脏到底怎么长的。终于有一天,好奇心促使他将学校校长心爱的小狗杀了看个究竟。为此,校长当然要惩罚他,不过校长既没有大发雷霆,大打出手,也没有像有些教师那样,传来家长发泄一通,责令赔款道歉,更没有满口“开除,开除”不容商量,这样的校长并不少见,而是要求麦克劳德解剖小狗后,画出一幅骨骼图和一幅血液图。他愉快地接受了惩罚,也出色地完成了任务。这两幅图现在收藏于英国皮亚丹博物馆。麦克劳德后来成为有名的解剖学家。
对于这则故事,有人认为,尽管麦克劳德(简称“小麦”)后来成为有名的解剖学家,未必与校长的这次宽容有必然的因果联系;而且校长的处理有纵容之嫌,没有以此为契机教育小麦要“尊重生命”,如果小麦们今天对狗感兴趣就可以杀狗而不受惩诫,那,是否明天他们对人感兴趣就可杀人呢?
也有人认为,虽然不能把小麦成为解剖学家完全归功于校长的这次教育,但是,假如校长不是这样处理“杀狗事件”,而是大发雷霆,请家长责罚或者开除了事,那也真可能把小麦成为解剖学家的可能性给扼杀了。校长对小麦的处理是宽容而非纵容,他也惩罚了小麦的“杀狗行为”,但并没打击小麦杀狗的目的——学习生理结构的兴趣。而且,是否可以假设,如果今日不让小麦们杀狗,明日他们才会“杀人”;或者说,因为今日杀狗,探究欲已经得到了满足,所以,明日才不会杀人。
从事例来看,小麦是一个喜欢探究并实践的男孩,就我的教学经验来看,这是一个不同一般的孩子。案例争论的焦点在于,勇于探究的学习行为伴随着偷窃与杀戮,作为教育者应该如何面对?
我认为,校长的处理不尽完美,但十分精彩。
对于品德的教育,也 就是对“小麦的偷窃与杀戮”的处理事例中没有涉及,不知道是事例呈现的问题还是校长真的没有去做?这是一个遗憾。
对于小麦学业的引领,校长做的十分精彩。有什么样的学习比得上主动探究?小麦做到了;有什么样的学习比得上书本以外的动手实践,小麦做到了;小麦身上的闪光点恰是学校教育所孜求的理想境界,校长看到了;那么接下来要做什么?尊重、保护、帮助、引领、促进,校长做到了。
对于事例呈现的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我认为包含着两个问题,第一:德育与智育的关系;第二:当惩罚与表扬的因子同时呈现时教育应该怎样实施?
首先,德育与智育的关系,我想在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已经明确阐述:“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是实施教育的主导思想。那么我认为当德育与智育产生冲突的时候,智育应该让位于德育,决不能因为追求学业而放弃生命教育、思想品德教育,校长对小麦的“杀狗行为”首先要批评教育,对于小麦的学业探究实践则应该尊重、保护、引导、鼓励。
其次,事例中传达着惩罚与表扬的争论。这的确很让人纠结,因为同一个人身上既有惩罚的因子又有表扬的因子,这两种因子又在同一事例中呈现,教师应该怎样做?我认为要区别对待,绝不混用。对小麦“偷窃与杀狗”的行为一定要批评教育,但要讲究方法与策略,绝不能因为小麦的“偷窃、杀狗”的行为,而去“诛杀”小麦,比如开除,比如大打出手,这不是德育,这是对生命的另一种“杀戮”。对于小麦主动探究的学习行为教育者应该给予强化、帮助和引领,事例中校长处理的很精彩,应该成为这方面教育工作的范例。
综上案例的讨论与辨析,我认为儿童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具有健全人格,需要尊重;在生物特征、思想及权责方面却又幼稚、有待成熟,需要保护、帮助、促进和引领,教育者只有把握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和理念,不断提升教育的技能技巧,儿童成长中的任何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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