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严禁”,是最高法院于2009年1月8日推出的规定。即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2009年3月10日两会工作报告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称:“针对影响司法公正和廉洁的突出问题,公布‘五个严禁’和举报电话,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律调离岗位,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同时表示,当前各种消极因素对法官队伍的影响和侵蚀仍然较为严重,少数法官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仍时有发生,特别是极少数法院领导干部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腐化堕落,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损害了司法权威性和司法公信力,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经过认真查找,当前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少数法官在“请托说情之风”的影 响下,利用职权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针对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的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五个严禁”的硬性规定。同时公布“五个严禁”和举报电话,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律调离工作岗位,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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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汉宇委员说,最高法院确实非常重视队伍建设,不仅出台了“五个严禁”,还有一系列规范内部的纪律相关文件,有的已经出台了,有的正在起草。总的趋势就是全面规范法院的审判、执行、监督各项功能之间互相的关系,特别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指导等。
“‘五个严禁’,从社会各个方面特别关注的法院纪律建设的五个方面作出了规范。比方说,关于不能接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规范和律师的关系,不能够插手过问自给经办的案子,以及要对自己相关的这类案件的处理,具体到对评估、拍卖这些问题都明确起来了。这说明,这些环节是最高法院感到是人民群众反响比较强烈、也是最容易出事的地方。决心是很大的。”李汉宇委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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