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工作作为一项管理职能是指在组目标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将实现组织目标所必需进行的各项业务活动加以类组合,并根据管理宽度原理,划分出不同的管理层次和部门,将监督各活动所必需的职权授予各层次、各部门的主管人员,以及规定这些层次和门间的相互配合关系。它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建立一个适于组织成员相互作、发挥各自才能的良好环境,从而消除由于工作或职责方面所引起的各冲突,使组织成员都能在各自的岗位上为组织目标的实现作出应有的贡献。 组织工作这个职能是由人类在生产劳动中需要合作而产生的,正如巴德所强调的那样,人类由于受到生理的、心理的和社会的种种限制,为了到某种目的就必须进行合作,而合作之所以能有更高的效率、能更有效地现某种目标,在多数情况下就是由于有了组织结构的缘故。因此,从组织作的含义看,设计、建立并保持一种组织结构,基本上就是主管人员的组工作职能的内容。具体地说,组织工作职能的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根据组织目标设计和建立一套组织机构和职位系统;
2.确定职权关系,从而把组织上下左右联系起来;
3.与管理的其他职能相结合,以保证所设计和建立的组织结构有效地转;
4.根据组织内外部要素的变化,适时地调整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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