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可以追究刑责,也可调解。
罚金是要经法院判决的,公安机关只做行政处罚。你弄错了名称、概念。
不管认识谁,都要依据法律。就是有人情也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
要这个钱的原因你清楚,可能是赔偿。
如果你不同意,可先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也分人保和财保两种),最后经法院判决。
如果是在看守所,在此阶段,公安机关是无权进行“罚金”处罚的,罚金是要经法院判决的。再说一遍,罚金,是刑罚的一种,性质等同于有期徒刑,不是赔偿,不是罚款,是惩罚。
很多人把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混为一谈,以为都是关进去了。
注意,行政处罚的叫罚款。
所以,你不用怕,不用只考虑“对方和那的所长认识”的因素,认识也要依律要钱,按法办事,马上去找办案人清楚,弄明白性质和名称。派出所既然要钱,就会对你讲清楚原因,你不用怕去见他们,不用自己猜测。
你所说的钱的情况,我上面说过,下面朋友也说了,应是“刑事和解的赔偿金”,就是对对方伤病的赔偿。
另外,你的情况你还是没介绍清楚,我感觉,这个钱还有申请了取保候审,作为取保金的可能。
其实,你补充的情况仍然没说清楚此事,现在拘留27天并不违法。《刑诉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对于涉嫌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可延长拘留至30日。
公安机关在此期限内,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检察机关要在7日内做出批捕或不批捕的决定。由公安机关宣布执行。所以,刑拘期限最长可达37日。
本案最后的结果毕竟是对方轻伤,你方伤轻,所以,可以追究刑责,但同时还要考虑事情的起因及对方的行为、你方受到的伤害情况,这些都是调解时或追究责任时的重要参考。
所以,不要紧张,不要只考虑“关系”,马上去把事儿先弄弄清楚。
如果你们那儿的执法环境真的不是很好,你可以在掌握证据的情况下到警方的同级或上级督察、纪检部门投诉。有严重舞弊行为的,也可到检察部门反映。
标签: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