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城网讯:林妙可受辱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林妙可一位14岁的童星而已,她怎么了吗?为何会遭到部分网友用一些污言秽语调戏。现今的网络言论自由真的愈发可怕。只有政府、运营商、公众人物和网友共同努力,才能净化网络环境,才不会让语言暴徒将网络文明蹂躏成为一片废墟。
林妙可受辱事件(相关图片)日前,14岁的童星林妙可在微博中发布了一张照片,并称“我替服务员来抻面,还挺有意思,吃起来更香了。有机会你们也试试自己动手抻面。”但是,在这条微博的评论和转发中,有一些留言不堪入目,部分网友用一些污言秽语调戏这位童星。面对这些评论,林妙可的微博愤怒地回应:“网络是该实名了,好坏都该现身了,也好叫你们父母、兄弟姐妹和子女好好了解你是什么样的人,在看什么,说什么。”“多可怕又可怜又可悲的一群人,以为侮辱别人很开心。”“流氓跳出来,见到就加黑吧。”
随后,林妙可在微博上呼吁:“我们来这里安家就应该受到保护。对人身心、健康有害的言论就应除根,不准他在网络生存,不准他污染网络空气。”这番言论迅速引起网友关注,就连李开复在内的“大V”也加入讨论。
不过,在抨击网络语言暴力的同时,也有不少网友认为,微博是成年人的世界,未成年的孩子们还是少碰为妙。至于家长们,更应该负担起帮助孩子辨识微博上各类信息的任务。
网友议论“林妙可受辱事件”:
在打盹:任何人都有可能受到侮辱和侵害,保护国民权益是法律。林妙可微博受辱事件,她的家人可以法律方式维权。国家应该做的是让司法部门履行职责,积极受理,保护公民人权,将违法者绳之于法。而不是借此大做文章,管制微博,限制言论自由。微博舆论、每个公民都应该对于一切侵害人权的行为予以谴责。
薇啦的树洞:虚拟的世界更能看出人性,言论自由需要有边界,别培养网络暴民刁民。
枪炮玫瑰小靴哥:说得对!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很多人其实就是为了发泄各种不满而喷的,纯是为了喷而喷!
一只兔子:我还是同意言论具有包容性才可获得真正自由,法律规范内的发言是必须的,但大V的话并无不妥之处,言论需要发声口,越积越多只会崩塌。
凌尹:我觉得还是很对的,有些人根本就是哗众取宠,不管政府做什么他都要骂一顿好似只有他说的做的才是对的,恶心!
WQ雲:别总是“有些人怎样……有些人怎样……”的,指名道姓、有理有据多好!指桑骂槐、含沙射影也太低级了!有那么一瞬间,感觉这篇文章像环球时报的风格.
陕北秦风:“有些人经常用屁股来丈量真相”一群连起码尊重别人的精神都没有的人到处喊言论自由,真是天大的笑话!
网络言论,不羁的天空?
互联网发展至今,网聚人的超强力量已显露无遗,网络言论空间因为发言者享有平等和相对自由的话语权而成为公众舆论的最大聚集地,人们在此天马行空想说就说。不过,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虚拟空间让人敢于表达,也放纵人用言语释放欲望。在网络这个大晒台上,有人不吝对陌生人的赞赏,有人则喜欢出口成脏;有人心言诚诚倾诉衷肠,有人则患“露私癖”以暴露他人隐私为乐;有人大展才华,还有人无所顾忌地展示自己各种独特的行径。
网络成就了百花齐放的言论场所,也丝毫没有阻拦乌言黑语堂皇登场污染视听,甚至挑战现实法律法规对公民隐私等人身权益的保护。真善美,假丑恶,这是虚拟世界必然共存的两面吗?有人说:网络不就是现实的反映吗?现实如此,网络亦如此。但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和随意飘荡在空气中的话语相比,“自由”的网上言论却有着浓厚的“人治”色彩,绝大部分的网上发言场所都有各自的管理制度,因此网络言论的过滤环节理应更加严密。
同时还应看到,隐蔽身份的发言方式给人以勇气,也削弱了道德的束缚。没有必要一谈管理就必提立法,网络言论管理的源头在于网民自身,发言者管好自己的嘴,我们的“听环境”才会得以优化,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
网络文化亟待建立道德规范
网络文化的正面功能显而易见。它传递信息、获取信息的特强功能,它超越时空和意识形态、社会制度、宗教文化达成的资源共享的恢宏格局,既给人们展示了最新现代科技信息和当今社会时尚,又给人们提供了方便快捷、丰富多元的社会交往机遇,对于人们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创新思维、促进发展不无裨益。
网络文化的负面效应也不言而喻。虚假信息、不良信息、垃圾信息,以至黄色信息、暴力信息充满了网民的眼球;至于网瘾、网恋、网上赌博、网上欺诈、网上攻讦、黑客犯罪等更是不绝如缕。网络文化与网络污染如影随形,同时发酵,它对缺乏鉴别力的网民的腐蚀和伤害决不可低估。
问题在于,网络的开放性和自主性,使网络探秘和网络交往减少了知识授受的强制性和言论行动的他律因素,而网络信息的多元化和复杂性,对缺乏分析甄别能力和道德认知能力、良莠不辨却又求新好奇的网民、尤其是可塑性较强的年轻网民,势必会产生消极影响。资料显示,在当今互联网上,英文内容约占95%,法文占3%,其他世界上不同的语系只占2%,中文不过约占千分之几。就互联网话语权而言,西方文化占尽优势。这样,西方意识形态、价值理念及其腐朽没落文化,必将以强势姿态大面积覆盖和影响广大网民,使之在潜移默化中,对其文化逐渐产生信任和认同。与此同时,则在不知不觉中对本民族文化产生游移和动摇。即使在中文网站,消极文化以至网络污秽也此起彼伏,风行不止。网络文化的道德低迷,既有害于网民心智,也会造成舆论歧议,不利于社会整合;而如果舆论极度分歧和混乱,则可能带来社会的不安和动荡,危害极大。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在发展网络文化的同时,亟待尽快建立网络文化道德规范。这是网络文化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题中应有之义,网络文化与道德规范相辅相成,互相影响。由于网络文化本身具有虚拟性和交互性,网民既是信息接受者,又是信息发布者;既是参与者,又是制作者。所以说,网民的道德水准,决定着网络信息供求双方的道德取向和网络文化的道德面貌。道德状况是网络文化和网络文化接受者、参与者道德水准的试金石和晴雨表。
建立网络文化道德规范,要以《公民道德建设纲要》为基准,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在网民中和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观。在此基础上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加强网民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营造有利于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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