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盐酸万古霉素
性状:原料药
适应症:
1.本药用于严重革兰阳性菌感染,特别是对其它抗菌药耐药或疗效差的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肠球菌所致严重感染(如心内膜炎、脑膜炎、骨髓炎、肺炎、败血症或软组织感染等);
亦用于对β-内酰胺类抗生素过敏者的上述严重感染。
2.本药可用于治疗血液透析患者发生葡萄球菌属所致动、静脉分流感染。
3.口服适用于治疗假膜性结肠炎经甲硝唑治疗无效者,或多重耐药葡萄球菌小肠结肠炎。
用法用量:仅限于静脉给药,成人1g~2g/日,分2~4次。
儿童每日20mg~40mg/kg,新生儿每日12.5mg~25mg/kg,分2~4次。
不良反应:
1.耳毒性可出现耳鸣或耳部饱胀感、听力减退甚至缺失、听神经损害等。在大剂量、长时间、老年人或肾功能不全者应用时尤易发生。
2.肾毒性主要损害肾小管。早期可有蛋白尿、管型尿,继之出现血尿、少尿等;严重者可致肾衰竭。
在大剂量(血药浓度超过60-100mg/L)、长时间、老年人或肾功能不全者应用时尤易发生。
3.变态反应快速大剂量静脉给药时,少数患者可出现"红颈综合征"。
表现为寒战或发热、昏厥、瘙痒、恶心或呕吐、心动过速、皮疹或面部潮红;颈根、上身、背、臂等处发红或麻刺感(释放组胺),偶有低血压和休克样症状。
其发生率高于去甲万古霉素和替考拉宁。
4.局部反应肌注或静脉给药时可出现注射部位剧烈疼痛,严重者可致血栓性静脉炎。
5.胃肠道口服给药可引起恶心、呕吐、口腔异味感等症状。
药物相互作用:
1.与氨基糖苷类药联用对肠球菌有协同抗菌作用。同时,合用或先后应用也可增加耳毒性和/或肾毒性。 盐酸万古霉素
2.与第三代头孢菌素联用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肠球菌有协同抗菌作用。
3.与两性霉素B、杆菌肽(注射)、卷曲霉素、巴龙霉素及多粘菌素类等药物合用或先后应用,可增加耳毒性和/或肾毒性。
4.与阿司匹林或其它水杨酸盐合用或先后应用,可增加耳毒性和/或肾毒性。
5.与环孢素合用或先后应用,可增加肾毒性。
6.与依他尼酸、呋塞米等利尿药合用或先后应用,可增加耳毒性和/或肾毒性。
7.与琥珀胆碱维库铊等药物合用,可能增强琥珀胆碱维库铊等药物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8.与抗组胺药、布克力嗪、赛克力嗪(Cyclizine)、吩噻嗪类、噻吨类、曲美苄胺等药合用时,可能掩盖耳鸣、头昏、眩晕等耳毒性症状。
9.与考来烯胺同时口服,因阴离子交换树脂能与其结合,可使药效灭活。 10.与麻醉药同用时可增加与输液有关的过敏反应的发生率。
注意事项:
1.禁忌症对本药或万古霉素类抗生素过敏者。
2.慎用
(1)严重肾功能不全者。
(2)听力减退或有耳聋病史者。
(3)孕妇、哺乳期妇女。
(4)老年患者。
3.药物对老人的影响本药用于年老患者有引起耳毒性与肾毒性的高度危险(听力丧失)。由于老年患者随年龄增长肾功能减退,因此确有指征使用时必须调整剂量或调整用药间隔。
4.药物对妊娠的影响本药可透过胎盘,导致胎儿第8对脑神经损害。因此孕妇在确有指征使用时,应充分权衡利弊。
5.药物对哺乳的影响本药可分泌入乳汁中,哺乳期妇女用药应充分权衡利弊。
6.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尿素氮(BUN)升高。
7.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
(1)长期用药时应定期检查听力。
(2)长期用药时应定期监测肾功能及尿液中蛋白、管型、细胞数和尿比重。
(3)用药中应注意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是对需延长疗程或有肾功能减退、听力减退、耳聋病史的患者。
血药峰浓度不应超过25-40mg/L,谷浓度不应超过5-10mg/L。
血药峰浓度高于50mg/L,谷浓度高于10mg/L者为中毒范围。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5148
生产厂家: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标签:万古霉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