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管离职补偿是什么
1、高管离职经济补偿金,具体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如果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到现在的工资应当双倍支付,还可以要求赔偿相关的社保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是什么
公司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如下:
1、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5年内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被剥夺政治权利;
3、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公司高管人员的情形,如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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