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归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在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于1997年7月1日将香港交还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事件。
历史意义可从国内和国际两方面来看:
对国内的意义:
有利于推进祖国的和平统一大业,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有利于促进香港地区的繁荣稳定与发展。香港回归十余年,在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下,香港发展走向日益繁荣;
香港回归是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成功实践,通过香港回归的实践...
香港 1997年7月1日
1982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英国政府开始就香港前途问题谈判。虽然《南京条约》与《北京条约》皆明文写道香港岛与界限街以南的九龙永久割予英国,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拒绝承认所有不平等条约,只承认香港受英国管理,而非英国属地,并要求英国将香港岛和九龙连同新界一并交还。鉴于香港岛、九龙少有平地,水、食物等物资多由新界或中国大陆供应,难以自给自足,而香港整体也没有因三条条约而特别分开发展,加上殖民地的军费支出庞大,英国政府决定...
具体时间的确是1997年7月1日。这关键是为了兑现腐朽的清政府签下的有辱中华人民的条约,以展示大国风范。
香港回归祖国的时间 1997年7月1日祖国,澳门于1999年12月20日回归祖国
香港回归祖国的时间 1997年7月1日,澳门于1999年12月20日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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