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诈骗罪,将受到刑法处罚。只要存在被诈骗情形的,都可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只要是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的,金额多少都可以报警,公安机关只要存在诈骗行为都可以立案。根据贩卖“白粉”数量的多少,会有不同的量刑。一、如果贩卖海洛因即“白粉”,不满10克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如果贩卖海洛因即“白粉”,10以上,不满50克的,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如果贩卖海洛因即“白粉”,50克以上的,会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贩卖白粉与非法持有白粉不同,贩卖白粉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处罚。但是如果仅是非法持有白粉的,不满10克的,是不会追究刑事责任的。我国对毒品的管控是十分严格的,无论是走私、贩卖、运输还是制造毒品的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对多次贩卖毒品的,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将累计计算。诈骗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占有他人财务为目的而欺骗他人、骗取财务的,数额达到较大的,有可能涉嫌构成诈骗罪,将会受到刑罚处罚。自然人如果遭到他人诈骗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及时锁定证据,报案处理,法律规定上对受到诈骗后的报警时限没有明确的限制,对于被诈骗的金额也没有最低额度的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内容,对于诈骗金额达到2千元以上的,即构成数额较大,可以提起刑事诉讼,达到诈骗罪的定案标准,将会受到刑罚处罚。建议每位公民多了解电信网络诈骗套路,增强自我防范意思,提升识骗、防骗能力,接到96110的全国反诈中心的劝阻电话应听取建议,避免上当受骗,发现被骗事实立即报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 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 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 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 其他严重损失的;(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 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 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 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 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标签: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