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组织是国际社会上由国家、政府、民间团体为特定目的而根据协议建立的常设组织。“特定目的”、“根据协议”和“常设机构”是国际组织的三个基本特点。
国际组织在条约和宗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参与国际事务活动的独立地位,具有直接承受国际法权利和义务的能力,而不受国家权力的管辖。这是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基本特性。
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的说法在上世纪40年代被提出来。对于非政府组织的定义又很多,按照最为权...
政府间 国际组织必须具有主权国家的身份才有资格参加,非主权国家不能加入。
政府间国际组织(Inter-government Organization,IGO)在条约和宗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参与国际事务活动的独立地位,具有直接承受国际法权利和义务的能力,而不受国家权力的管辖。
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由不同国家的社会团体或个人组成的组织。它与政府间的国际组织相对。这类组织是其成员根据共同的愿望和要求,为解决国际间非政治性的问题或发展某一事业而组成的。一般建有常设工作机构。
国际组织在条约和宗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参与国际事务活动的独立地位,具有直接承受国际法权利和义务的能力,而不受国家权力的管辖。这是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基本特性。
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的说法在上世纪40年代被提出来。对于非政府组织的定义又很多,按照最为权威的联合国的经济暨政治理事会1950年的决议:任何国际组织,凡未经政府间协议而建立,均被视为是为这种安排而成立的非政府国际组织。包括独立组织,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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