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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磺酸培氟沙星注射液

2023-06-03 12:46:30 编辑:join 浏览量:552

甲磺酸培氟沙星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9167

批准日期:2010-09-30

剂型:注射剂

规格:5毫升:0.4克(以培氟沙星计)

储存:遮光,密闭,在阴凉处保存。

有效期:

相关疾病: 心内膜炎、 勒夫勒心内膜炎、 老年人心内膜炎、 脑膜炎、 尿路感染、 感染性心内膜炎、 耳源性脑膜炎、 小儿尿路感染、 小儿感染性心内膜炎、 感染性心内膜炎肾损害、 真菌性尿路感染、 衣原体尿路感染、 支原体尿路感染、 单纯型尿路感染、 外伤性脑膜炎、 脑膜炎球菌血症、 肺炎球菌脑膜炎、 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 妊娠期尿路感染、 老年人尿路感染、

【成分】本品主要成分为甲磺酸培氟沙星。

【功能主治】由培氟沙星敏感菌所致的各种感染: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妇科、生殖系统感染;腹部和肝、胆系统感染;骨和关节感染;皮肤感染;败血症和心内膜炎;脑膜炎。

静脉滴注:成人常用量,一次0.4g,加入5%葡萄糖溶液250ml中缓慢静脉滴入,每12小时一次。

患有黄疸的病人,每天用药一次;患有腹水的病人每36小时用药一次;患有黄疸和腹水的病人,每48小时用药一次。或遵医嘱。

【禁忌】对本品或其它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不足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慎用。

2.有严重肝脏、肾脏功能损害者剂量宜酌减或慎用。

3.用药期间避免紫外光照射及日光曝晒。

4.静滴时间不少于60分钟。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6.18岁以下患者禁用。

【不良反应】少数病人可出现:

1.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等。

2.光敏反应,神经系统反应,如头昏,眩晕,头痛,震颤,失眠等。

3.皮疹,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上升,白细胞减低等。

4.偶见注射局部刺激症状。上述反应均属轻中度反应,停药后即可消失。

【特殊人群】

1 避免同时服用茶碱、含镁或氢氧化铝抗酸剂。

2 稀释液不能用氯化钠溶液或其它含氯离子的溶液。

【存储方法】遮光,密闭,在阴凉处保存。

【生产信息】济南利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标签:甲磺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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