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在2000年时约为13.5%,到2012年,该比重上升到22.6%,年均提高0.75个百分点。财政部公布2014年财政收支情况显示,全国公共财政收入129143亿元,增长10.1%。全国公共财政支出139744亿元,增长10.9%。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又称为财政依存度,它是衡量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经济运行质量的重要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在GDP分配中,国家(或地方)所得占的比重。一般来说,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越高,说明国家(或地方)财力越充足。作为一项监督指标,它表明财政收入的规模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而扩大。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高低,不仅与国家(或地区)的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以及经济运行质量有着直接的关系,而且受到国家财税政策、税收征管强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一般来说,经济运行质量高、第一产业比重低、新兴行业、资源型行业和高附加值行业比重大的地区,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也比较高。由于国家对外商投资企业、涉农企业、福利企业等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企业如果在地方经济总量中所占比重较高,也有可能导致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偏低。另外,在国民经济核算中,教育、文艺及广播电影电视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等部分行业的增加值主要由工资性收入和固定资产折旧构成,对GDP有贡献,但对财政收入却没有太大贡献,如果这些行业比重高,也可能使得该地区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低于其它地区。除上述原因之外,财政收入与GDP核算口径的不一致,也会使得地区之间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的不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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