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调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名单是指被调出融资融券范围的证券。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为理财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合作所上市超过3个月;二、融资买入标的理财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理财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四、在最近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五、(上海市场)理财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六、理财合作未被合作所实施风险警示;七、合作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合作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从满足细则规定的证券范围内,审核、选取并确定可作为标的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相关资料:根据深交所《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初期标的证券名单与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的通知》,在融资融券试点初期,深市标的证券范围确定为与深证成指成份股范围相同,共40只股票,具体名单可到深交所网站查询。证券公司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经营情况、市场状况以及客户资信等因素,自行确定融资标的和融券标的证券范围,但证券公司向其客户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不得超出深交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深交所将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审核、选取并确定试点初期可作为标的证券的名单,并在每个交易日开市前通过深交所网站及交易系统向市场公布。同时,深交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对标的证券的选择标准和名单进行调整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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