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依照风险管理的原则,对化妆品实施分类管理。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被分为两大类:特殊用途化妆品、普通用途化妆品。《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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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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