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识问问>百科知识>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2023-04-21 07:10:10 编辑:join 浏览量:592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经2016年12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第9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2016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发布。该《办法》分总则、大额交易报告、可疑交易报告、内部管理措施、法律责任、附则6章30条,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11月14日发布的《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和2007年6月11日发布的《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1号)同时废止。中国人民银行此前发布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其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2018年7月25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18〕第2号)修改。

想要了解更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信息,请点击: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百科

标签: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交易,可疑,大额

版权声明:文章由 知识问问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zhshwenwen.com/article/61520.html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