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国家对贸易术语的多种解释引起的误解阻碍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基于便利商人们使用,在进行涉外买卖合同所共同使用的贸易术语的不同国家,有一个准确的贸易术语解释出版物是很有必要的。
一、详细概念不同
1、FOB(Free on Board)船上交货(插入指定装运港),指卖方以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或通过取得已交付至船上货物的方式交货。
2、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插入指定目的港),指卖方在船上交货或以取得已经这样交付的货物方式交货。
3、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插入指定目的港),指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CIF价=FOB价+I保险费+F运费,俗称“到岸价”。
险。
二、运输责任不同
1、FOB、CFR买方负责运输;
2、CIF卖方负责运输。
三、签订运输合同及支付运费方不同
1、FOB由买方签订运输合同及支付运费;
2、CFR、CIF由卖方签订运输合同及支付运费。
四、报价方式不同
1、FOB:买方负责租船订舱、预付运费;办理保险、支付保险。
2、CIF:卖方负责租船订舱、预付运费;办理保险、支付保险。
3、CFR:卖方负责租船订舱、预付运费;买方负责办理保险、支付保险。
一、FOB/CIF/CFR的共同点
1、 三种价格术语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如中国长江河运,美国五大湖地区河运)其承运人一般只限于船公司。
2、 三种价格术语交货点均为装运港船舷(实际为船舱内)风险点均以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实际为船舱内)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3、 费用点:卖方均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
4、 提单:卖方均需向买方提交已装船清洁提单。
5、 装船通知:装运前后卖方均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
6、风险点: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装船后的风险即转移到买方。
7、 目的港的进口清关,费用等均由买方负责办理;装运港的装船,陆运,出口报关,办理许可证等均由卖方办理。
8、 卖方都有在装运港安排订舱、配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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