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军医大学研究生院 报考条件 :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志愿献身国防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地方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无须所在大学同意报考证明,即可直接报考,如有人事纠纷,考生自己负责。根据总部有关通知要求,2009年我校暂不招收地方委托培养研究生。军队考生仍须档案所在单位师级以上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报名前已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的军、地应届本科毕业生; 2.大学本科毕业且获得学士学位的军队人员 3.在报名前已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且参加工作时间须满三年或三年以上(从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当年9月1日)的军队同等学力考生。 (四)报考基础学科、外科学(烧伤、野战)、临床检验诊断学等专业的考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时间不限;报考临床医学(烧伤、野战外科学,临床检验诊断学除外)等专业的考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时间应在2年或2年以上报考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要有2年或2年以上相应管理工作实践。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的军队考生。招收地方人员攻读军队系统硕士研究生入伍人员,招生对象仅限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不再招收地方在职人员。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七)本校在职干部报考硕士研究生,另须符合学校《干部送学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中的有关条件。 考试科目: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我校教育学、医学门类(包括学科门类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初试科目一律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及专业基础综合,其中大部分学科专业初试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实握型孙行全国统一命题;医学门类中的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等学科专业,其专业基础综合科段链目,可选用统考试题,也可由学校按照统一要求自行命题。医学门类中的护理学从2009年起,专业基础综合科目统一设为护理综合,由学校自命题。我校理学、工学、军事学、管理学门类的初试科目仍为4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综合课、专业基础课。 英语听力考试、专业课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等在复试阶段进租迟行。六类非统考综合课的组成为: 1. 生物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学、遗传学。 2. 卫生综合: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学、营养卫生学、流行病学、医学统计学。 3. 药学综合: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 4. 口腔综合: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修复学、口腔解剖学。 5. 卫生管理综合:社会医学、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基础、卫生勤务学。 6. 护理综合: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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