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依据: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5号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3、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扫描件;
3、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两个从业人员的培训证书原件;
4、注册地址租赁合同原件;
5、注册地址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盖申请单位公章;
6、危险化学品品名清单;
7、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8、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9、其它相关的递交材料。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按照以下序号顺序办理):
1、注册好公司;
2、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员、两个从业人员的培训;
3、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专家评审、安监备案;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材料递交申请;
5、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查申请单位注册地址;
6、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结束;
7、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受理单位:
1、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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